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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互认!“新仙居人”看过来→


发布日期:2023-09-11 15:19 访问次数: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公安厅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在仙居县范围内启动《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互认转换包括现有证件互认和居住登记互认,已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浙江省范围内居住且连续登记满半年以上尚未领证的新居民,只要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与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仙居县范围内申请居住证互认。


二、互认转换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线上依托省厅电子居住证平台,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选择仙居县“流动人口”服务专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即申请互认);线下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三、申请人手机收到事项办结通知后,到浙里办“我的证照”重新关联电子居住证即完成居住证互认转换。


四、仙居县《浙江省居住证》互认转换试点工作于9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仙居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信息来源: 安洲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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