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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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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仙居县卫生健康局 执法机构设置:仙居县卫生监督所 办公地点: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6楼 联系方式:0576-87797110 二、执法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6楼仙居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电话投诉:0576-87777634 信函投诉: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6楼仙居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六、执法人员信息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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