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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3603609X2/2023-124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8-14 访问次数:

城市环境噪声不仅干扰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睡眠质量,还会对人的心理和生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城市噪声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基础和依据,制定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城市声环境质量改善提供科学依据和环境目标。

2008年10月国家颁布了新的环境噪声管理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原标准(GB3096-93)中的一些概念、限值、方法等进行了修订。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仙居县建成区面积迅速增加,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布局均发生了重要变化,环境现状对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仙居县城市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包括仙居县环境功能区划、仙居县交通道路网、仙居县行政区划、仙居县域总体规划等资料基础上,对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为仙居县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等提供一定的规范依据。


第一章    

1.1项目由来

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旧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的推进使得城市噪声污染日益严重。城市环境噪声不仅干扰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睡眠质量,还会对人的心理和生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甚至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是必要而急迫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城市噪声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基础和依据,制定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城市声环境质量改善提供科学依据和环境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家对于声环境保护的要求逐步提高,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实施后,于2014年修订颁布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仙居县空白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已阻碍城市的进步,给声环境污染治理、城市环境质量管理等带来多方面问题和影响,确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已经迫在眉睫。

1.2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3.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5.《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6. 关于征求《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7〕1772号);

7.《台州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996,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

8.《浙江省仙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

9.《仙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2016);

10.《仙居县环境功能区划》(2015);

11.《仙居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

12.《仙居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

13.《仙居县域总体规划(2017-2035年)》(2017,征求意见稿);

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1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

16.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1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1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19.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 707-2014);

20.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

21.声学、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GB/T 14365-93 );

22.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T 12525-90)。

1.3划分原则

声环境功能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2、区划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3、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4、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5、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对于城市规划等重大调整或县级以上重大项目实施,可对本区划作局部相应调整。

1.4划分范围

划范围为整个仙居县行政区域。县域总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7个镇、10个乡:福应街道、南峰街道、安洲街道、横溪镇、白塔镇、田市镇、官路镇、下各镇、朱溪镇、埠头镇、安岭乡、溪港乡、湫山乡、皤滩乡、淡竹乡、步路乡、上张乡、广度乡、大战乡、双庙乡。

本区划方案不适用于《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区域。

1.5区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6年;

规划期限:2018-2025年。


第二章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1区划结果概况

本次区划划定仙居县声环境功能区共五大类,其中0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下简称“0类区”)1个,总面积约27.01km2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下简称“1类区”)20个,总面积约1913.7km2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下简称“2类区”)34个,总面积约45.65km2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下简称“3类区”)28个,总面积约14.43km2;其余部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下简称“4类区”)。

2.2  0类区划分结果

划定0类区1个,总面积约27.01km2,划分结果见下表。

2.2-1  0类区一览表

区域编号

面积(km2

区域范围(边界)

1024-0-1

27.01

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

2.3  1类区划分结果

划定1类区20个,总面积约1913.7km2,划分结果见下表。

2.3-1  1类区一览表

区域编号

面积(km2

区域范围(边界)

1024-1-01

129.90

外边界:湫山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溪下线、四都坑、湫山北侧道路、溪下线(南北)、湫山东侧道路、湫山南侧山脚线、四都西侧道路。

1024-1-02

65.61

外边界:皤滩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皤滩古镇边界线、永安溪、后地东测山脚线、台金高速、临石线、皤滩国土所南侧道路、朱姆溪。

1024-1-03

48.35

外边界:安岭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柏塘村房屋边界线、上宅村房屋边界线、上吕村东侧山脚线、上吕村南侧房屋边界线、上吕村南侧山脚线安岭乡中心小学门口。

1024-1-04

89.67

外边界:溪港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麻车坑、溪港乡中心学校边界、溪港乡人民政府边界。

1024-1-05

91.52

外边界:田市镇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下加庄北侧道路、十八都坑、田市派出所北侧 、后胡村南侧道路、后胡村西侧道路、后胡村北侧道路、田柯线、临石线、田上线、S35()、步东线、东周东侧企业厂界、下新屋东侧房屋边界、下加庄东侧道路。

1024-1-06

102.72

外边界:上张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上张学校边界线、上张村房屋边界线、上张卫生院西侧山脚线、仙居县昌泰工艺礼品厂前西侧边界线。

1024-1-07

195.82

外边界:朱溪镇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朱溪中心卫生院北侧边界、管铁线、中国电信朱溪营业厅北侧山脚线、朱溪中学门口桥梁、朱溪、朱溪中心小学南侧山脚线、管铁线。

1024-1-08

78.95

外边界:广度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水口村山岙边界线。

内边界2:广度、三亩田山岙边界线。

内边界3:仙居绿发现代化生态养殖场边界线。

1024-1-09

184.16

外边界:淡竹乡行政区划边界、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边界。

内边界:淡竹乡人民政府东侧道路、淡竹中心小学北侧边界线、尚仁房屋边界线、白龙线。

1024-1-10

77.18

外边界:下各镇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永安溪、前潘东侧房屋边界线前潘南侧道路、镇东路、铁山路、塔山山脚下河流、铁山路、河流、台金高速、湖其园工业区边界线、管铁线、朱溪。

内边界2:南二路(规划中)、纬一路(规划中)、台金高速、朱溪。

内边界3永安溪、规划道路、管铁线、规划道路

1024-1-11

214.49

外边界:横溪镇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五都潘村房屋边界、临石线、路2、碧丹岩北侧道路、四鸟坑、临石线、下沈西侧道路、朱塘岸小学边界线、红旗路、横溪互通、工业路、胜利路、红旗路、同心路、红旗路、育才路、东西大街、万富隆家具城东侧道路、下街村房屋边界、镇府路、横溪镇小学操场边界、混凝土厂边界、环镇南路、内河、永安溪。

1024-1-12

58.73

外边界:大战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朱溪、006乡道、大战乡集镇西南侧山脚线、东高线、大战乡中心学校西侧300左右南北向道路。

内边界2:竹山村口道路、台金高速、朱溪、车头制药厂界、樟树下东侧南北向河流。

1024-1-13

59.97

外边界:双庙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基督教堂前东西向道路、双庙溪、双狮铸造厂界、管铁线、西吕村房屋南侧道路、仙居县永秀樱桃基地前南北向道路、管铁线。

1024-1-14

72.21

外边界:步路乡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步东线、步路村房屋边界、仙清线。

内边界2:下罗坑村口道路、S218、西炉村北面山体山脚线、步东线、明圣寺脚、二十都坑、仙梅实业有限公司西侧道路、西炉南面山体山脚线、S218、浙江聚仙庄饮品厂界。

内边界3:七里村西面山体山脚线、南北向河流、七里村南面山体山脚线。

1024-1-15

98.86

外边界:官路镇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临石路、S218、东背南侧道路、东背西侧道路、东背北侧道路、东仙线、北岙坑、临石线、北岙坑、黄坦南侧房屋边界线、S35()

内边界2:台金高速、泽后山山脚线、增仁南侧道路、S218

内边界3G351、北岙坑、仙居日月塑料厂厂界、东仙线。

1024-1-16

64.96

外边界:埠头镇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临石线北侧村庄、家禽研究所西侧道路、王伯府村庄边界线、河流、三溪北侧道路、坐坦北侧道路、埠头工业区边界线、小田头北侧道路、山脚线、临石线、永安溪、埠头镇边界线。

1024-1-17

104.23

外边界:白塔镇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田上线、振兴路、台金高速、机场边界、白塔镇行政边界、台金高速、厚仁下街东测房屋边界线、田上线金店房屋边界线、光学路、下崔下宅南侧道路、下街线、临石线、十三都坑。

内边界2:永安溪、白塔污水处理厂东侧厂界、台金高速。

内边界3:神仙居服务区边界。

1024-1-18

43.26

外边界:安洲街道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浙江广安企业有限公司厂界、主峰路、穿城北路、黎明机械厂界、汤公洞山脚线、艺城东路、艺城东路(东西向)、艺城东路(南北向)、仙居金鼎工艺厂厂界、天立一品小区西侧边界、环城北路、仙居县鼎丰工艺厂厂界西侧道路、艺城一路、艺城西路、竺梅集团西侧山体山脚线、仙居县铁超工艺品厂、炉兴中路、艺城一路、泰和北路、艺城二路、金晟环保制品公司西侧厂界。

内边界2:西灿南路、百兴路北侧道路、创兴纸箱厂北侧厂界、穿城北路、后溪路、新兴路、穿城北路、健康路、环城北路、仙居县建达工艺礼品厂西侧道路。

内边界3:仙居县精益工艺厂厂界、水潭路、怡星工艺礼品厂厂界、台州红遍天旗杆制造厂厂界、炉兴中路、县民工子弟学校门口道路、择桥路、环城火腿厂边界线、桥路、浙江益安建设有限公司厂界、台州市万丰林业有限公司厂界、择桥路、仙居恒康工艺品厂厂界

内边界4:环城北路、溪滨路、仙居华美工艺礼品公司厂界、欢喜礼品有限公司厂界、明珠花苑西侧边界线、城北西路、仙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边界、城北西路、安洲北路、安洲街道行政边界线、环城南路。

内边界5:城北西路、安洲街道行政区划边界线、环城西路、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南侧道路、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西侧道路。

内边界6:环城北路、温岭铜工阿富轿车修理厂边界、商城西路、天一交通建设公司边界线、水源路

1024-1-19

101.50

外边界:福应街道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环北东路、桃花园北侧出入道路、桃花园南侧道路、列式陵园山脚线、环北东路、福应东路、孟溪。

内边界2:肖村山体山岙线、银峰工艺厂界、仙居县飞马实业有限公司厂界、仙居县海纳包装有限公司厂界。

内边界3G351北侧村庄、桐街线两侧村庄、临石线南侧村庄、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界、仙居县现代橡胶密封件厂厂界、仙居锦达密封件有限公司厂界、前门溪、洞桥山脚线、东溪村西侧房屋边界。

内边界4临石线北侧村庄边界、丰溪路、永安园区边界线、临石线南侧村庄边界、现代园区边界线、临石线南侧村庄边界。

内边界5:仙居县隆胜工艺发展公司厂界、仙居县佳仓工艺品厂界、主峰路、临溪路、仙居县华强工艺品公司厂界、孟溪。

1024-1-20

35.92

外边界:南峰街道行政区划边界。

内边界1:南峰街道行政边界、安洲北路、省耕路、泰和南路、环城南路、黄坦树村北侧村口道路、仙居县万杰工艺品厂南侧厂界道路、溪滨南路、仙居县悦丰工艺厂厂界、石板路村北侧村界、嘉宏工艺有限公司厂界、仙居县宏利木业有限公司西侧厂界、莱茵塞纳家居用品公司厂界、仙清线、新屋张西南边界线、环城南路。

内边界2:南峰街道行政区划边界、河埠路、龙皇山山脚线、清泉药业厂界、南五路、东景花园边界线、永安学校厂界、南五路、恒之泰医化设备有限公司厂界、南兴路、西二路、安得工艺厂界、南五路、汇丰工艺品厂厂界、春天工艺有限公司厂界、欣益特工艺礼品公司厂界、浙江万事达汽车用品公司厂界、景凤路、工业路、环西南路、建设西路、西二路、环城南路、安达运输客运站边界线、环城南路、穿城中路、省耕路、小南门菜市场厂界、机建路、西门街、庆丰街、省耕路、环城西路。

内边界3:静脉产业园区边界线。

内边界4君业药业有限公司厂界、管铁线、仙居奕源工艺制品厂厂界、管铁线、小峡岭村口道路、仙居瑞意德液压件厂厂界、河流、官山村南侧村界线、永安溪。

注:1.区域范围不包括其中的4类区,面积包括其中的4类区和水域面积;2、区域范围边界应对照区划图一起确认,具体以图为准,边界为从西北角开始顺时针方向。

2.4  2类区划分结果

划定2类区34个,总面积约45.65km2,划分结果见下表。

2.4-1  2类区一览表

区域编号

面积(km2

区域范围(边界)

1024-2-01

0.25

柏塘村房屋边界线、上宅村房屋边界线、上吕村东侧山脚线、上吕村南侧房屋边界线、上吕村南侧山脚线安岭乡中心小学门口。

1024-2-02

0.35

溪下线、四都坑、湫山北侧道路、溪下线(南北)、湫山东侧道路、湫山南侧山脚线、四都西侧道路。

1024-2-03

0.16

台金高速、泽后山山脚线、增仁南侧道路、S218

1024-2-04

2.97

皤滩古镇边界线、永安溪、后地东测山脚线、台金高速、临石线、皤滩国土所南侧道路、朱姆溪。

1024-2-05

0.05

水口村山岙边界线。

1024-2-06

0.06

淡竹乡人民政府东侧道路、淡竹中心小学北侧边界线、尚仁房屋边界线、白龙线。

1024-2-07

0.04

麻车坑、溪港乡中心学校边界、溪港乡人民政府边界。

1024-2-08

4.77

临石线北侧村庄、家禽研究所西侧道路、王伯府村庄边界线、河流、三溪北侧道路、坐坦北侧道路、山脚线、临石线、永安溪、四鸟坑。

1024-2-09

0.18

上张学校边界线、上张村房屋边界线、上张卫生院西侧山脚线、仙居县昌泰工艺礼品厂前西侧边界线。

1024-2-10

0.32

朱溪中心卫生院北侧边界、管铁线、中国电信朱溪营业厅北侧山脚线、朱溪中学门口桥梁、朱溪、朱溪中心小学南侧山脚线、管铁线。

1024-2-11

0.86

基督教堂前东西向道路、双庙溪、双狮铸造厂界、管铁线、西吕村房屋南侧道路、仙居县永秀樱桃基地前南北向道路、管铁线。

1024-2-12

1.12

五都潘村房屋边界、临石线、同心路、红旗路、育才路、东西大街、万富隆家具城东侧道路、下街村房屋边界、镇府路、横溪镇小学操场边界、混凝土厂边界、环镇南路、内河、永安溪。

1024-2-13

3.17

田上线、振兴路、台金高速、厚仁下街东测房屋边界线、田上线金店房屋边界线、、光学路、下崔下宅南侧道路、下街线、临石线、十三都坑。

1024-2-14

3.97

台金高速、下加庄东侧房屋边界线、下新屋东侧房屋边界线、十八都坑、田市派出所北侧 、后胡村南侧道路、后胡村西侧道路、后胡村北侧道路、田柯线、临石线、田上线、十七都坑

1024-2-15

0.11

步东线、步路村房屋边界、仙清线。

1024-2-16

0.17

朱溪、006乡道、大战乡集镇西南侧山脚线、东高线、大战乡中心学校西侧300左右南北向道路。

1024-2-17

3.22

临石线、叶沙田房屋边界线、山沿村旁山脚线、S218S35()、寺石路、北岙坑、黄坦南侧房屋边界线、S35()

1024-2-18

8.87

朱溪、永安溪、台金高速引线、台金高速、上西侧道路、上官村西南侧道路、东一街(规划中)、永安溪、前潘东侧房屋边界线前潘南侧道路、镇东路、铁山路、塔山山脚下河流、铁山路、河流、管铁线。

1024-2-19

0.67

环北东路、桃花园北侧出入道路、桃花园南侧道路、列式陵园山脚线、环北东路、福应东路、孟溪。

1024-2-20

0.10

环城北路、温岭铜工阿富轿车修理厂边界、商城西路、天一交通建设公司边界线、水源路。

1024-2-21

0.20

西灿南路、百兴路北侧道路、创兴纸箱厂北侧厂界、穿城北路、后溪路、新兴路、穿城北路、健康路、环城北路、仙居县建达工艺礼品厂西侧道路。

1024-2-22

0.51

城北西路、仙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边界、城北西路、安洲北路、气象路、省耕路、泰和南路、环城南路、吾悦广场边界线。

1024-2-23

1.41

城北西路、酒坊巷、东门街、水阁路、城北东路、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穿城中路、省耕路、小南门菜市场厂界、机建路、西门街、庆丰街、省耕路、环城西路、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南侧道路、仙居绿色农产品专卖市场西侧道路。

1024-2-24

0.31

罗坑村口道路、S218、西炉村北面山体山脚线、步东线、明圣寺脚、二十都坑、仙梅实业有限公司西侧道路、西炉南面山体山脚线、S218、浙江聚仙庄饮品厂界。

1024-2-25

0.33

七里村西面山体山脚线、南北向河流、七里村南面山体山脚线。

1024-2-26

3.42

临石路、临石路北侧村庄边界线、中心城区边界线、丰溪路、永安园区边界线、

大路村房屋南侧分界线、仙居县杰士工艺有限公司厂界。

1024-2-27

0.24

广度、三亩田山岙边界线。

1024-2-28

0.77

环城南路、安达运输客运站边界线、环城南路、仙药路、建设西路、仙居制药厂界、凯圣机床厂界、仙居县凯丰工艺礼品厂厂界、晨阳橡塑制品公司厂界、景凤路、工业路、环西南路、建设西路、西二路。

1024-2-29

1.41

环城北路、溪滨路、城北西路、仙清线、溪滨南路、环城南路。

1024-2-30

0.45

村山体山岙线、银峰工艺厂界、仙居县飞马实业有限公司厂界、仙居县海纳包装有限公司厂界。

1024-2-31

0.97

碧丹岩北侧道路、科技园区西侧边界、临石线、下沈西侧道路、朱塘岸小学边界线、红旗路、横溪互通、工业路、胜利路。

1024-2-32

0.26

仙居绿发现代化生态养殖场边界。

1024-2-33

1.64

临石线北侧村庄边界、临石线、黄桥浦东侧道路、春晖路、双山山脚线、司太立大道、临石线、兴业路、岩头下边界线、临石线、路1、杨府边界线。

1024-2-34

1.55

G351北侧村庄、桐街线两侧村庄、临石线南侧村庄。

注:1.区域范围不包括其中的4类区,面积包括其中的4类区和水域面积;2、区域不包含社会基础设施区块,应单独执行2类区标准;3、区域范围边界应对照区划图一起确认,具体以图为准,边界为从西北角开始顺时针方向。

2.5  3类区划分结果

划定3类区28个,总面积约14.43km2,划分结果见下表。

2.5-1  3类区一览表

区域编号

面积(km2

区域范围(边界)

1024-3-01

0.11

仙居县振达汽车座椅公司北侧厂界、瑞森木业北侧厂界、九都坑、良建电器厂边界、埠头钢丝丸厂厂界、煜宇工艺厂西侧厂界、大家涂料厂西侧厂界、九都酒业西侧厂界。

1024-3-02

0.53

临石线、胜利路、红旗路、同心路。

1024-3-03

0.06

内河、环镇南路、镇西路、永安溪、明达工艺有限公司西侧道路。

1024-3-04

0.10

浙江交工集团厂界、丰耀公司北侧厂界、仙居宝玲螺钉厂厂界、新乐安工艺有限公司厂界、田上线、诸永高速、精星瓷砖艺术加工厂厂界、田上线。

1024-3-05

0.81

白塔工业区北侧河流、优亿医疗厂界、发展路、路小线、临石路、永安溪。

1024-3-06

0.24

竹山村口道路、台金高速、朱溪、车头制药厂界、樟树下东侧南北向河流。

1024-3-07

0.28

东背西侧道路、东背北侧道路、东仙线、北岙坑、临石线、东背南侧道路。

1024-3-08

0.12

S35()、东仙线、北岙坑、寺石路。

1024-3-09

0.71

管铁线、湖其园工业区东侧河流、台金高速、穿镇路、杏村村边界线、湖其园工业区西侧田埂、湖其园工业区西侧道路。

1024-3-10

0.32

临石线、仙居县长顺塑胶厂厂界、S35()、前门溪、桐桥山体山脚线、小溪。

1024-3-11

0.18

司太立科技厂界、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界、仙居县现代橡胶密封件厂厂界、仙居锦达密封件有限公司厂界、前门溪、周宅村村界。

1024-3-12

1.70

临石线、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厂界、兴业路、临石线、司太立大道、双山山脚线、春晖中路、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厂界、丰溪西路、前门溪、鸿运路、神州药业厂界、小溪(南北向)、浙江百纳橡塑设备有限公司厂界、小溪(南北向)。

1024-3-13

1.71

彭溪坑、台金高速引线、仙居元众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北侧道路、彭溪坑、永安溪、佳一电气有限公司西侧道路、浙江得乐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厂界。

1024-3-14

0.41

三学寺前道路、瓦窑塘西侧边界线、浙江豪城公司厂界、仙居县杰士工艺有限公司厂界、大路村房屋南侧分界线、仙居兴利五金建材厂西侧道路、临石线、仙居县第五小学边界线、仙居县大路交通中队西侧道路。

1024-3-15

0.10

仙居县隆胜工艺发展公司厂界、仙居县佳仓工艺品厂界、主峰路、临溪路、仙居县华强工艺品公司厂界、孟溪。

1024-3-16

0.13

仙居县精益工艺厂厂界、水潭路、怡星工艺礼品厂厂界、台州红遍天旗杆制造厂厂界、炉兴中路、县民工子弟学校门口道路、择桥路、环城火腿厂边界线、桥路、浙江益安建设有限公司厂界、台州市万丰林业有限公司厂界、择桥路、仙居恒康工艺品厂厂界

1024-3-17

0.89

浙江广安企业有限公司厂界、主峰路、穿城北路、黎明机械厂界、汤公洞山脚线、艺城东路、艺城东路(东西向)、艺城东路(南北向)、仙居金鼎工艺厂厂界、天立一品小区西侧边界、环城北路、仙居县鼎丰工艺厂厂界西侧道路、艺城一路、艺城西路、竺梅集团西侧山体山脚线、仙居县铁超工艺品厂、炉兴中路、艺城一路、泰和北路、艺城二路、金晟环保制品公司西侧厂界。

1024-3-18

0.40

君业药业有限公司厂界、管铁线、仙居奕源工艺制品厂厂界、管铁线、小峡岭村口道路、仙居瑞意德液压件厂厂界、河流、官山村南侧村界线、永安溪。

1024-3-19

1.15

环城南路、建设西路、仙药路、南峰东路、南峰山山脚线、捷大药业东侧河流、河埠路、龙皇山山脚线、清泉药业厂界、南五路、东景花园边界线、永安学校厂界、南五路、恒之泰医化设备有限公司厂界、南兴路、西二路、安得工艺厂界、南五路、汇丰工艺品厂厂界、春天工艺有限公司厂界、欣益特工艺礼品公司厂界、浙江万事达汽车用品公司厂界、景凤路、晨阳橡塑制品公司厂界、仙居县凯丰工艺礼品厂厂界、凯圣机床厂界、仙居制药厂界。

1024-3-20

0.59

仙居县第六小学北侧企业边界线、溪滨路、仙居华美工艺礼品公司厂界、欢喜礼品有限公司厂界、明珠花苑西侧边界线、仙居县仙康药剂厂厂界、永安学校东侧道路、环城南路、黄坦树村北侧村口道路、仙居县万杰工艺品厂南侧厂界道路、溪滨南路、仙居县悦丰工艺厂厂界、石板路村北侧村界、嘉宏工艺有限公司厂界、仙居县宏利木业有限公司西侧厂界、莱茵塞纳家居用品公司厂界、仙清线、仙居县悦盛汽车用品厂厂界、环城南路、溪滨南路、仙居县博鑫塑料厂厂界、仙清线、城北西路、溪滨路。

1024-3-21

0.08

永安溪、白塔污水处理厂东侧厂界、台金高速。

1024-3-22

0.18

下加庄北侧道路、十八都坑、步东线、东周东侧企业厂界、下新屋东侧房屋边界、下加庄东侧道路。

1024-3-23

0.52

碧丹岩北侧道路、河流、临石线、科技产业园西侧道路。

1024-3-24

0.85

永安溪、东一街(规划中)、上官村西南侧道路、上西侧道路、台金高速、台金高速引线。

1024-3-25

0.34

南二路(规划中)、纬一路(规划中)、台金高速、朱溪。

1024-3-26

0.19

G351、北岙坑、仙居日月塑料厂厂界、东仙线。

1024-3-27

0.93

永安溪、规划道路、管铁线、规划道路。

1024-3-28

0.80

静脉产业园区边界线。

注:1.区域范围不包括其中的4类区。面积包括其中的4类区和水域面积;2、区域范围边界应对照区划图一起确认,具体以图为准,边界为从西北角开始顺时针方向。

2.6  4类区划分结果

4类区划分结果见下表。

2.6-1  交通服务区4a类区一览表

交通服务区

编号

面积(km2

区域范围(边界)

仙居安达运输客运站

1024-4a-001

0.044

客运站用地红线边界。

台金高速仙居服务区

1024-4a-002

0.089

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红线边界。

诸永高速神仙居服务区(北侧)

1024-4a-003

0.038

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红线边界。

诸永高速神仙居服务区(南侧)

1024-4a-004

0.038

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红线边界。

神仙居游客集散地

1024-4a-005

0.089

公交枢纽用地红线边界。

台州西部客货运中心

1024-4a-006

0.029

客运站用地红线边界。

2.6-2  交通服务区4b一览表

区域名称

编号

面积(km2

区域范围(边界)

仙居通航机场

1024-4b-1

1.12

永安溪、十七都坑、台金高速、诸永高速。

金台铁路仙居货运站

1024-4b-2

0.12

金台铁路仙居货运站用地红线边界。

金台铁路仙居客运站

1024-4b-3

0.06

金台铁路仙居客运站用地红线边界。

2.6-3  主干道路4a类区一览表

序号

路线简称

起止点

类别

1

台金高速

台金高速仙居段

高速

2

诸永高速

诸永高速仙居段

高速

3

台小线

界岭头-冲背

一级、二级公路

4

仙清线

仙居三桥加油站-仙永隧道出口

二级公路

5

临石线

桐桥-平坑口

一级、二级公路

6

东仙线

林塘岸-新庄

一级、二级公路

7

临石线-县前

路段桩号 0-0.751

二级公路

8

路南-黄梁陈

路段桩号 0-1.838

二级公路

9

临石线-横溪下街

路段桩号 0-0.488

二级公路

10

临石线-曹溪

路段桩号 0-0.855

二级公路

11

后地-溪口湖

路段桩号 0-1.428

二级公路

12

管山-铁炉

路段桩号 5.077-11.44

二级公路

13

管山-铁炉

路段桩号 12.036-18.434

二级公路

14

管山-铁炉

路段桩号 19.917-21.203

二级公路

15

悬东岭-三桥

路段桩号 0- 3.873

二级公路

16

东岭下-上王亭

路段桩号 0- 3.254

二级公路

17

杨府-下路堂

路段桩号 0-3.32

二级公路

18

城关-西山

路段桩号 0-10.178

二级公路

19

吴桥-田头项

路段桩号 0-2.107

二级公路

20

白塔-西罨寺

路段桩号 0-4.148

二级公路

21

田头项-上崔

路段桩号 0.489-3.562

二级公路

22

湖头-梧桐

路段桩号 0-9.861

二级公路

23

田市-上吴

路段桩号 13.444-30.1

二级公路

24

林塘岸-新庄

路段桩号 10.857-11.919

二级公路

25

白水洋-怀仁

路段桩号 2.463-7.843

二级公路

26

三桥-石仓

路段桩号 0-3.029

二级公路

27

桥亭-东邬

路段桩号 0-4.362

二级公路

28

田头项-上崔

路段桩号 0-0.489

二级公路

29

G315

临石路-丰溪路

城市主干路

30

环城北路

仙祥路-穿城北

城市主干路

31

城北路

环城南路-东门大桥

城市主干路

32

环城南路

临石路-永安休闲街

城市主干路

33

南五路

仙祥路-河埠路

城市主干路

34

环城西路

主峰路-南五路

城市主干路

35

中东路

G351-环北东路

城市主干路

36

北东路

穿城北路-福应路

城市主干路

37

仙药路

环城南路-工业东路

城市主干路

38

应东

环城东路-临石线

城市主干路

39

管铁线

东上线-临山西路

城市主干路

40

溪路

临山西路- G322

城市主干路

41

南峰东路

仙药路-永安休闲街

城市主干路

42

永安休闲街

环城南路-南峰东路

城市主干路

43

河埠路

工业东路-下园

城市主干路

44

晨曦路

环城南路-柴岭下村

城市主干路

45

临山西路

临石线-管铁线

城市主干路

46

兴业路

临石线-丰溪路

城市主干路

47

台金高速引线

临石线-台金高速

城市主干路

48

顺昌路

彭溪坑-丰溪路

城市次干路

49

春晖路

楼下园村-顺昌路

城市次干路

50

永康路

彭溪坑-丰溪路

城市次干路

51

东上线

福应东路-官铁线

城市次干路

52

环城东路

城北东路-环城南路

城市次干路

53

穿城北路

环城北路-城北西路

城市次干路

54

穿城中路

城北西路-环城南路

城市次干路

55

穿城南路

环城南路-南五路

城市次干路

56

百兴路

西灿南路-城北西路

城市次干路

57

庆丰路

城北西路-环城南路

城市次干路

58

响石山路

环城南路-南五路

城市次干路

59

泰和北路

G315-环城北路

城市次干路

60

泰和南路

环城北路-南五路

城市次干路

61

G35()

临石线-临石线

城市次干路

62

工业路

上村-仙药路

城市次干路

63

省耕路

泰和南路-穿城中路

城市次干路

64

花园路

穿城中路-福应东路

城市次干路

65

艺城一路

泰和北路-艺城西路

城市次干路

66

艺城西路

艺城一路-艺城中路

城市次干路

67

艺城东路

艺城中路-西灿南路

城市次干路

68

西灿南路

艺城东路-穿城北路

城市次干路

69

主峰路

泰和北路-中东路

城市次干路

注:1、部分道路尚未命名故表中未列出,以图为准;2、道路起止点以图为准。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的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1)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两侧距机动车车道外侧边界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区: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道路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区。

金台铁路以两侧铁轨外侧30米为边界,往外延伸一定距离的区域划为4b类,具体划分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机场区域除受飞机通过所产生的噪声外,其他噪声执行本区划4b类区规定。

机场周围区域各类城乡用地按噪声敏感性差异,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Ⅰ类用地:对飞机噪声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居民住宅、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及其他类似用地。

Ⅱ类用地:对飞机噪声较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艺术、商业服务及其他类似用地。

Ⅲ类用地:对飞机噪声较不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工业生产、物流仓储、体育娱乐、公园广场及其他类似用地。

Ⅳ类用地:对飞机噪声不敏感的城乡用地,包括农业生产、矿业生产、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及其他类似用地。

对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区域,分别适用下表规定的飞机噪声年均昼夜等效声级限值。

 

 

2.6-4  飞机噪声年均昼夜等效声级限值

土地利用类型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年均昼夜等效声级,YLdn

57

62

67

-

以上在建或未建道路(路段)、长途汽车站、铁路干线、机场等区域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开始,根据划定规范,自动调整为相应的声功能区。杭绍台铁路、铁路场站及仙居通航机场目前尚未明确,待明确后边界线范围内自动调整为4b区。


第三章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3.1不同类型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要求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制(见表3.1-1)。

3.1-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若划定功能区类别与原有审批排放标准不一致,执行原有审批排放标准,并引导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转移。

3.2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3.2.1 合理规划和布局

一、加强城市规划和布局。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一个较为统一、整体、合理和有效的城市规划和布局,建立一整套针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的整治和处罚机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要对城市新建区、规划区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同时,对老城区产生社会噪声污染的主要区域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进行整治。(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参与)

1、对城市新建区和规划区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要从控制源头入手,对有可能产生社会噪声污染的酒店、KTV、舞厅、各类加工作坊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和从严审批。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的数量,限量经营。在城市新区设置噪声污染场所时要尽可能远离生活区。

2、对老城区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源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无证无照的营业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经存在且附近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源,主管部门应采取限期停业整改或强制搬迁等措施。

二、强化路网规划设计。合理布置线路走向,加强不同功能道路、不同道路断面形式等之间的配合,减弱主要干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区域的影响程度。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地面交通设施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避免其受到地面交通噪声的显著干扰。推进环线建设,减少过境车辆直接穿越市区或村庄、集镇等乡村居民的聚居点。合理选择道路结构设施类型和路幅布局,根据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分布、层高等情况选择合理的路桥形式,在建设条件允许时尽量采用低路堑形式。路幅布局应依据道路等级、交通负荷、行车要求等综合选定,路幅设置应尽可能采用有绿化分隔带的形式。(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交通局等参与)

3.2.2 强化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

一、加强交通噪声综合防治。仙居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工程技术、监督管理等措施加以解决。(责任单位:交通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等参与)

1、通过采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交通网功能,建立城市环城立交公路,贯通过境道路,严格控制载重货车进入市区的时间及路线,减小重型车比例,对行驶车辆合理分流等措施,减轻市区交通拥挤状况,降低市区交通噪声污染。

2、交警部门要加强机动车辆的监管,在交通路口要设置明显的限速和禁止鸣笛及禁止拖拉机等高噪声机动车进入城市的标志,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并处罚。机动车年检时,对发动机的噪声也要进行测试,对达不到噪声排放标准的不准上路,对驾驶员要不定期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3、加强道路的绿化建设,加宽沿街住宅的缓冲绿化带,并利用有限地带开发立体绿化。道路绿化的树种应选择枝叶浓密、四季常青、抗逆性强的品种,防噪效果以浓密的幼龄树林和乔木效果为好,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在降噪和净化空气污染物的作用,改善公路环境。

4、在市区的敏感区域或交通噪声居高不下的交通干线的某些路段,设立隔声屏障,切断噪声的传播途径,减少噪声对道路两侧的影响,进行隔声降噪。当噪声污染严重时,对沿线有防噪要求的建筑物进行隔声处理。

5、对于机场航空影响区域,机场主管部门在制定飞行计划时应该考虑机场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来控制飞机噪声的传播途径和传播范围。例如:改善飞行程序,适当调整飞机起降时间,采用隔音技术等。

二、加强工业噪声综合防治治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主要从噪声源、传播途径这两方面着手。针对不同的噪声污染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以达到防震降噪的目的。(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住建局等参与)

1、在城市规划上尽量把高噪声的工厂或车间与居民区分隔开,防止相互干扰;在一个工厂内部,把噪声强的车间和作业场所与职工生活区分开;工厂车间内部的强噪声设备应该与其它一般生产设备分隔开来。

2、在厂址的选择上,把噪声级高、污染面积大的工厂、车间或作业场所建立在比较边远的偏僻地区。使噪声最大限度的随距离自然衰减。

3、利用天然地形如山冈、土坡、树木、草丛或已有的建筑屏障等有利条件,阻断或屏蔽一部分声音的传播,例如,把噪声严重的工厂周围设置有足够高度的围墙或屏障,可以减弱声音的传播;也可以在噪声严重的工厂或车间周围种植有一定密度和宽度的树丛或草坪,同样可引起声衰减。

4、对车间的壁面采用适当的吸声材料,可以减少由于反射产生的混响声,从而降低噪声。吸声材料能够把入射在其上的声能吸收掉,如玻璃棉、矿渣棉、棉絮、海草、毛毡、泡沫、塑料、木丝板、甘蔗板、吸声砖等都是较好的吸声材料。

三、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综合防治建筑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和当地有关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牵头,环保局等参与)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2、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用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凡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时,夜晚作业不超过 22 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 时,在特殊情况下(中高考期间)更应该缩短或暂停施工作业。昼间尽量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当特殊情况下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事先应该与附近居民协商,并上报工地所在地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中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

四、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综合防治。城市社会生活噪声随即发生,控制难度大,进行单项治理都不会有较大成效,所以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治理。(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局、文广新局等参与)

1、超前实施建设决策。按照城市发展的趋势,大胆规划,可以将居住区与商业区、娱乐区分开,单独规划建设,这样既可以使城市居民免受噪声的干扰,又可以在工作之余享受购物和娱乐休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把好审批关,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应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严格把守好审批关。娱乐业的监督管理应该按照“谁审批 、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对严重违规者,可多部门联合对其实施“警告、吊销行政许可或取缔”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从技术上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相关部门应要求娱乐和商业场所业主对产生噪声源的音响设备进行结构优化设计与制造,减小噪声源。从控制传播途径来说,可要求业主在娱乐和商业场所装修时采用“隔声”或“吸声”材料,阻隔噪声向室外传播,考虑把这两项作为娱乐和商业场所通过验收的重要内容。

4、建立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分布动态信息管控平台,让群众能够时刻了解噪声现状。建立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分布模型,以便能够及时提供决策。

3.2.3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

一、严格声环境准入。在编制城乡建设、区域开发、交通发展和其他专项规划时,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中纳入声环境影响评价章节。严格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改善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住建局、行政执法局、文广新局等参与)

二、加强重点源监管。确定辖区内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参与)

三、改善乡村声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城镇化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污染从城市向乡村的转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地声环境管理,应列为噪声敏感区加以保护。各地应将加强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牵头,环保局等参与)

四、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严格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将高噪声工艺设备纳入淘汰目录。探索建立设施噪声标牌制度,明确标识相关产品噪声排放水平及符合的相应标准。完善噪声敏感区管理政策措施。完善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推动物业单位参与声环境管理。(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参与)

五、积极解决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12345”举报热线、微博微信举报平台、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途径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止噪声污染引发群体事件。(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牵头,文广新局等参与)

3.2.4强化监管支撑能力建设

一、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将噪声监测作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之一。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关于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设置要求,中等城市设置10个及以上,小城市设置7个及以上,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比例按照各功能区面积比例确定。仙居县属小城市规模,中心城区0、1、2、3、4各类功能区面积比例分别约0%、36%、5%、32%、25%,故建议功能区监测点位总数设7个,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可分别设0个、2个、1个、2个、2个。加强噪声污染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部门应配置相应的噪声现场监测设备和仪器。(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二、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加强执法队员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对噪声污染的管理效果。加大监督力度,尤其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加大巡查和查处的力度和次数。同时,拓宽对噪声污染问题巡查的范围。全面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改变目前执法队员因举报而查处的被动现状。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依法征收环保税,提高违法成本,有效地遏制噪声污染源头和减少噪声对市民生活、工作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对市民身心健康的危害性。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环保、公安、文化、交通、铁路、建设、工商等主管部门沟通,联合执法,开展集中联合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等参与)

三、加大监督力度。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有效管理,尤其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在目前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基础上,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主动发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然后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在日常管理中,除了对全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统管之外,针对市民夜间投诉较多和老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较多的路段和区域,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力度。要督促社会噪声污染行为人有效运用噪声防治的先进技术、设备和设施。(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牵头,交通局等参与)

四、落实处罚办法。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台州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行为进行处罚。增强处罚力度,以此来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地遏制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源头和减少社会生活噪声对市民生活、工作的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对市民身心健康的危害性。(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五、开展治理工程示范。开展低噪声路面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促进道路声屏障建设,实施高效隔声窗应用示范工程。按规定开展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将噪声排放逐步纳入检验范围,并开展摩托车和农用车(低速汽车和三轮车)的噪声定期检验示范。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责任单位:交通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参与)

3.2.5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一、加大宣传教育。利用县新闻媒体、城管网、社区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理解并使他们自觉参与到噪声污染整治活动中来。开展创建“安静小区”、“宁静校园”等活动,宣传声环境质量状况和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通过对查处的噪声污染的典型案例的报道,对违规业主也会产生震慑作用,从而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污染。(责任单位:文广新局牵头,教育局、环保局等参与)

二、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和政策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大噪声污染事件调查。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噪声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完善媒体参与执法、挂牌督办与公开曝光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交通局、法院、检察院参与)

三、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强化“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为排污单位提供噪声污染防治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引导履行治污、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建立企业环保自律机制。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牵头,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等参与)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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