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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25XW/2023-1212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下各镇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号 -

下各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 2023-07-14 10:54 访问次数:

下各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房屋安全事故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下各镇范围内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坚持属地负责、村级为主,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为先原则;

坚持及时预警、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原则。

(五)工作重点

1.组织危房(含疑似危房)内人员实施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管理。

2.开展危房(含疑似危房)周边的安全巡查,疏散人员,拉设警戒线,确保周边安全。

3.落实危房(含疑似危房)应急处置工作的物资设备采购、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开展危房(含疑似危房)安全应急解危的其它相关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下各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下各镇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应急办、下各派出所、党政综合办、社会事业中心、村镇建设办、下各行政执法中队、社会事务办、下各自然资源中心所、镇消防队、各行政村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抢险救援工作组(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治安防范组、现场救援组、专家工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制组、舆论引导组、善后处理组),镇村镇办作为指挥部办公室办事机构,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科室主任兼任,科室其他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在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各行政村成立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分部,由行政村书记任总指挥,副主任任副总指挥,村两委班子为应急指挥分部成员。

(二)各科室工作职责

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城乡危旧住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行政村开展一般危旧住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分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内一般危旧住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配合县应急指挥部开展较大以上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做好先期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对重点防治的危险住宅房屋以“幢”为单位编制“一房一案”应急处置方案;动态收集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信息;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村镇建设办(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督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镇级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畅通、应急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各行政村开展城乡危旧住宅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单位上报的城乡房屋安全相关信息;负责组建危旧房屋应急抢险工作专家组。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启动执行情况;负责对受害住户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妥善做好受房屋安全事故影响住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受镇政府委托组织对房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收集做好天气预报情况,提醒各有关单位做好因不利天气影响房屋安全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危旧住宅房屋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工作,撰写新闻通稿,组织媒体接待,组织制定新闻发布方案,适时新闻发布等工作。根据镇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落实好房屋安全应急抢险资金安排,对应急抢险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房屋安全事故救助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

下各派出所:负责处置危旧房屋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周边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房屋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区域住户安全撤离或转移,确保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推进。负责危险房屋周边区域道路的临时交通管制和事件影响区域的外围交通组织工作;引导现场滞留车辆疏散,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下各镇执法中队:督促落实广告公司、业主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加固、镂空等安全防范处理措施,确保安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安全巡查工作,配合属地行政村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镇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医疗救护工作。

下各镇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土地权属的确认,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镇消防队:参与危房的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搜救、灭火等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提供危旧房屋影响相关住户的情况,落实危房住户临时安置点,组织力量及时撤离危房所有住户,疏散周边群众,紧急时可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做好后勤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房屋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建设等部门参加。负责传达抢险救援指挥部领导指示,报告灾害处置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事故调查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负责对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评估,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指挥部向镇政府报告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初步原因。

后勤保障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处置所需的经费、车辆、场所、通信等保障。

治安防范组:由下各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当地有关工作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

现场抢救组:由指挥部指挥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安全转移受伤人员和财物。

专家工作组:由镇村镇建设办负责,抽调行业专家组成现场抢险救援专家组,主要负责分析现场房屋安全事故原因,研究提出抢险方案,为抢险救援决策提出建议。

医疗救护组:由镇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提供医疗保障。

交通管制组:由下各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疏导道路交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舆论引导组: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传媒中心、网信办、建设、应急等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媒体应对工作,撰写新闻通稿,组织媒体接待,组织制定新闻发布方案,适时新闻发布等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等单位配合,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房屋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紧迫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响应级别。

(一)Ⅳ级应急响应(一般事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应急响应:

1)有关部门发布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地质灾害蓝色预警时;

2)本镇进入主汛期时;

3)重大节假日、国家或省市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

4)当获取可能造成一般级别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时;

5)辖区里发生一般级别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

6)经研究认为可发布Ⅳ级预警信息的其他情况。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各相关科室根据预警信息,在分指挥部的指挥下及时启动预案,开展工作,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重点村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可视情况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由指挥部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上报指挥部和镇政府。

(二)Ⅲ级应急响应(较大事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应急响应:

1)有关部门发布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地质灾害黄色预警时;

2)当获取可能造成较大级别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时;

3)辖区里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4)经研究认为可发布Ⅲ级预警信息的其他情况。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接到Ⅲ级应急响应报告后,在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启动预案,各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指挥部交办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值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第一时间掌握重点村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情况,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可视情况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对影响公共安全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将情况和措施随时报告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由指挥部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上报指挥部和镇政府。

(三)Ⅱ级应急响应(重大事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应急响应:

1)有关部门发布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地质灾害橙色预警时;

2)当获取可能造成重大级别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时;

3)辖县里发生重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媒体高度关注的;

4)经研究认为可发布Ⅱ级预警信息的其他情况。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指挥部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启动Ⅱ级预案。由副总指挥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各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加强与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听从指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抢险信息和有关情况迅速汇总上报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由办公室统一报告指挥部和镇政府。舆论引导组根据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应急响应:

1)有关部门发布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地质灾害红色预警时;

2)当获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级别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时;

3)辖区里发生特别重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或突发事故造成多人员伤亡事故,媒体极度关注的;

4)经研究认为可发布Ⅰ级预警信息的其他情况。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Ⅰ级预案,由总指挥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各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加强与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听从指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统筹信息,将抢险工作和采取的措施迅速报告指挥部和镇政府。舆论引导组根据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制定预案

各行政村结合辖区内房屋的实际情况,编制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报警预警及处置工作。

(二)落实排查制度

各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行政村落实本辖区内的危旧房屋、危险区域房屋、拆迁工地的排查制度,尤其是汛期和冬季雨雪来临前的排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并做好危旧房排查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建立危旧房档案

各行政村建立健全辖区内危旧房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危旧房信息数据的收集、研究和分析,为有效开展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建立专家会商制度,及时分析不良的巡查和监测数据;收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变化情况等,做好房屋安全应急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预案

根据以下情况启动预案:

1.分级响应机制提示;

2.有关科室紧急报告;

3.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报警,已初步核实;

4.其他渠道获知房屋安全险情或灾害发生时。

(二)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科室必须迅速作出反应,根据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坚持以紧急疏散人员、确保人员安全为原则,可视情况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加强事故现场监控,迅速报告抢险情况。

(三)现场处置

各相关科室应根据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能,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1.参与应急抢险工作的科室,应根据现场指挥人员指令,迅速确定抢险方案,紧急实施抢救、疏散人员;

2.指导抢险队伍开展抢险工作;

3.可视情况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4.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工作;

5.险情排除后尽快搜救现场遇难人员;

6.(配合)相关科室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四)信息上报

1.各相关科室在开展应急抢险工作时,应及时做好房屋安全事故及抢险信息和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

2.事故发生、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由舆情引导组统一向社会发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

六、后续处置

(一)指导事故周边房屋进行排查鉴定

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相关科室要指导、督促事故所在行政村做好事故及事故毗邻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必要时,可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指导开展房屋加固维修及拆除工作

对于发生事故的房屋及事故毗邻房屋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科室要指导、督促相关行政村做好解危方案制定,可视情况对危险房屋采取房屋修缮、加固、拆除等实施工作。

(三)开展房屋抢险工作评估

抢险工作结束后,各相关科室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处置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抢险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报送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1.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组建抢险救援工作组,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具体人员。

2.镇村镇建设办组建县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专家队伍,为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保障。

3.各行政村组建疏散、撤离人员工作队伍,确保危房所有住户安全转移。

(二)物资保障

各相关科室储备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器材、装备等物资。

(三)资金保障

镇党政办应按照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落实好房屋安全抢险资金,并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各行政村也应根据工作实际做好资金保障,确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四)技术保障

1.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应急预警预报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预警预报准确率。

2.镇村镇建设办建立、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专家库,为危险房屋鉴定、维修、治理和应急处置、救援等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3.开展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信息保障

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镇村镇建设办)建立相关单位的内部信息联络体系,确保应急信息网络通畅。

(六)医疗保障

镇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现场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下各派出所负责做好危险房屋附近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应急抢险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危险房屋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

(八)交通保障

下各派出所负责做好危房周边应急抢险道路畅通。

(九)避险场所保障

各行政村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视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险场所。

八、宣传、演练

(一)宣传工作

1.在相关平台上发布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宣传房屋安全有关知识,介绍房屋应急避险方法。

2.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房屋安全应急抢险电话,便于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联系。

(二)应急演练

1.根据房屋安全抢险应急处置预案和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演练。

 

 

仙居县下各镇人民政府 

                           202373



信息来源: 下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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