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612U/2023-118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组配分类 | 公招公选 | ||
仙居县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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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0号)文件精神,我县 2023年将定向招生基层农技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仙居县常住户籍,有意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三、招生专业及数量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23年共招生定向培养本科生5名,招收专业为农学2名、园艺1名、农林经济管理2名;其中农学、园艺选考科目必须有以下科目一门及以上(物理、化学、生物),农林经济管理选考科目不提要求。 四、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县农业农村局。 3、组织体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考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农业农村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县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学校录取:浙江农林大学在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浙江农林大学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园艺2个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确定,由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咨询联系 详情请与县农业农村局人教科联系,咨询电话:89380172;也可咨询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0571-63730908)。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仙居县人力社保局 2023年6月7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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