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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022T/2023-118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6-20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仙居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20 10:17:23 访问次数:

《仙居县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仙居县教育局文件

 

 

仙教发〔2023〕18号

 

仙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仙居县2023年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仙居县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居县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

仙居县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大精神推进素质 高中段学校多样化有效规范生秩序,维护好教 态,好满足初中毕生多样化的升需求,据《江省厅关做好2022年普高中招生管理作的通知》(202212)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等文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中考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仙居户籍,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仙居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非仙居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仙居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我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4.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31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集体统一报名,非仙居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要求在仙居报名的,须经本人申请,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审核。仙居户籍的往届生、在县外初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带义务教育证书或在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和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同时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仙居初中学校学习和学籍审核表》(见附件2),该表经核验后,由报名点交县教育考试中心留存。报名点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规定查验考生的学籍、学历、年龄和户籍,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2.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如姓名、性别、户籍、身份证号等),并进行电子摄像。由各报名点学校统一组织考生从初中学籍数据库中导出相关信息,没有本县学籍的考生,另行录入考生信息。考生姓名中间及前后不留空格。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仙居县代号(83),第三、四位为报名点代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同时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报考缴费: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位考生65元。

4.报名时间:20233168时至32017时,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登录仙居县中考报名平台https://zkbm.zjxjer.cn

5.中考报名各相关材料须于331日前统一交县教育考试中心。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可于5月118时至51517时登录仙居县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平台https://zkbm.zjxjer.cn在网上填报志愿,逾期不得再填报。志愿填报分三批。第一批次:仙居中学。第二批次:在城峰中学、城峰中学美术班、盂溪中学、文元横溪中学、宏大中学正取、外语学校正取、宏大中学自费、外语学校自费、职业中专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职业中专创新实验班和仙居技师学院(筹)技师班(六年制)各专业中选填不超过20个志愿。第三批次:在职业中专其他中高职一体化专业、仙居技师学院(筹)五年制高级工班、三年制中职和中级工等各专业中选填不超过20个志愿。一、二、三批次志愿可兼报,同时填报。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和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

2.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日期以市教育局安排为准。

日期

科目

时间

6月15日

星期四

6月16

星期五

6月17

星期六

上午

语文

9:00-11:00)

数学

9:00-11:00)

英语(含听力)

9:00-10:40)

下午

科学

2:30-4:30)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2:30-4:10)

/

3.考试命题:由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结合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防止出现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0.40。

4.考试形式与要求:中考文化课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的办法。听力考试只提供CD光盘播放介质,不提供磁带播放介质。

各科目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5.考点设置及要求:设新生中学、白塔中学、实验中学、安洲中学、仙居二中、下各二中、外语学校七个考点。各考点学校必须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漏洞与差错。要严格保密、保卫工作,加强试卷运送途中和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安全。

逐步推进中考标准化试场建设

6.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1)2023年体育考试总分为40分(平时成绩10分现场考试成绩30分)。现场考试项目分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耐力类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是选考项目;力量类为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选考项目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是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技能类为篮球运球投篮、足球绕杆运球,是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具体考试项目见下表。

考试类别

第一项

第二项

备注

耐力类

(10分)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

选考项目

力量类

(10分)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选考项目

跳跃类

(10分)

立定跳远

1分钟跳绳

选考项目(考生自选一项)

技能类

(10分)

篮球运球投篮

足球绕杆运球

选考项目(考生自选一项)

平时成绩由各初中结合考生平时实际赋分。现场考试成绩由考生从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中自主选择三个类别项目进行考试赋分,每个类别分值10 分现场考试要求见附件3现场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4。

各校要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开齐课程,排足课时,指导学生进行合理、科学的体育运动和训练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坚决防止体育考试中的应试倾向

2)体育现场考试免考: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
(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供二级甲
等及以上医院有关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可予以体育免考,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30分。对于其他残疾学生(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视情况予以体育免考现场
考试成绩总分记24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限县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 18 分。上述考生须持有效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批

3)体育考试时间:20234月2428延考时间为5月5日。

4)考点设置: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坚持相对集中原则(考生不足100人,或本校没有250米以上环形标准塑胶跑道的学校,要集中到附近考点考试)。

5)要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严肃性,重视体育考试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导向作用,做到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体育考试的成绩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查实的要重新进行公开测试,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6)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各校要认真规范地组织好体育考试,在组考各环节上要以安全为前提,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和考评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好应急预案。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家长发一封信,告知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及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办理免考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

7.评卷:学科考试继续实施网上阅卷。阅卷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8.考试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等占20%,B、C等占25%,D等占25%左右,E等控制在5%以内。

9.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 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教〔2018〕32号)执行。

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班额可以安排45-50人。

2.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A、学业水平考试成绩;B、综合素质评价等第;C、综合评语;D、《学生成长记录册》。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各校要将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跨县(市、区)招生,否则将对违规学校作严肃处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面向本县为主,对需要向县外统筹招生的学校须在20233月底前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经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待市教育局征求生源地意见后,统筹调配形成全市的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对户籍地参加中考户籍地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加强中考管理和学籍管理,禁止台州市内县域“中考移民”,对于在中考报名前落户的新居民,必须转学至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并连续就读两个学期及以上,才能在新户籍地报名。严禁高中学校以任何方式跨区域提前“掐尖”招生。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4.所有类型(包括跨区域统筹、体艺特长生、分配生等)的高中招生均须在招生平台录取,禁止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普通高中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将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登记。要加强计划与学籍管理,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计划等形式违规招生。

5.普通高中原则上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可放宽至生源地和我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下15分以内,对低于普高分数线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一概不予录取,违者,不予登记学籍。

6.关于仙居中学招生

仙居中学计划招生800人,其中拔尖创新人才100人,统招生199人、定向指标生480人、体艺特长生21人。

1)拔尖创新人才:以中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按照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统招生:按全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

1:1划定录取分数线。

3)定向指标生:①指标分配依据:以各初中学校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人数和上年中考成绩平均分结合考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其中定向指标数的60%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人数分配,40%按考生人数结合上年中考成绩平均分分配。此外,以本届初中毕业生初一入学时质量统测成绩为基础,以本届初中毕业生初三统考成绩为参照,“后30%”比率变化值达到上下5个百分点,则仙居中学定向生指标在原有基础上减少或增加1%,在此基础上“后30%”比率每升高或降低2个百分点,仙居中学定向指标再在原有定向指标基础上减少或增加1%(减少或增加人数限3人)。②享受定向指标条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初中八九年级须有二年连续完整本校学籍并实际在读,如八年级有经审批留级的,则须有连续三年完整本校学籍并实际在读。③录取:实行按初中学校类别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仙居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为基础,仙居二中、安洲中学、外语学校、文元横溪中学、艾乐双语学校下浮25分,新生中学、白塔中学、下各二中、实验中学、宏大中学、明珠学校下浮50分,埠头中学、田市中学、官路中学、朱溪中学、大战初中、广严初中下浮65分,安岭、溪港、湫山、上张等山区乡初中及永安学校、博文学校下浮70分,作为各类初中定向指标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有部分初中在各类学校定向指标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仍未有符合成绩的考生,则在全县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确保每一所初中有一名考生录取到仙居中学。

4)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5)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仙居中学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1A2B及以上。

6)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管理,如初中八、九年级休学后,在休学期间违规插班就读,违规提前复学、擅自留级等,取消仙中定向生录取资格,仙中统招生提高10分录取;对年龄超过17周岁(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初中阶段从未留级、休学者除外)的,仙中统招生、定向生均提高10分录取;初中毕业复读生、往届生,仙中一概不予录取;中考报名后又经审批休学的,如果违规插班就读的,按复读生论处。

7.城峰中学美术特色班招生。城峰中学美术特色班计划招生90人,其中60人由考生自愿在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城峰中学要与录取考生及其家长签订协议,网上填报美术特色班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它普高班就读。

 

(二)关于“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或登录 “浙里办”,在搜索栏搜索“台州掌上教育”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三)关于职业教育招生

1.县职业中专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并进行预录取,再报市教育局审批。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县职业中专五年制学前教育和空中乘务大专班专业,以及仙居技师学院(筹)高级工五年制幼儿教育专业在填报志愿前组织面试,考生凭面试合格证方可填报该三个专业,无合格证的考生被录取的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3.仙居技师学院(筹)和职业中专其他各专业招生,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按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四)关于高中招生录取

1.高中录取分三批次

第一批次:仙居中学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职业中专创新实验班和仙居技师学院(筹)技师班(六年制)各专业为平行志愿。

城峰中学、城峰中学美术班、盂溪中学、文元横溪中学、宏大中学正取、外语学校正取、宏大中学自费、外语学校自费、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职业中专创新实验班和仙居技师学院(筹)技师班(六年制)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普高和职业中专中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必须在中考成绩位于全县普高线以上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全县普高线下浮15分录取)。

第三批次:职业中专其他中高职一体化专业、仙居技师学院(筹)五年制高级工班、三年制中职和中级工各专业为平行志愿。

在第一、第二批次未录取考生中,根据填报的职业中专其他中高职一体化专业、仙居技师学院(筹)五年制高级工班、三年制中职和中级工各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中职划定全县最低录取分数线。

2.并列分录取规则

1)第一批仙居中学统招生,如出现并列分的,一并录取。

2)第一批仙居中学定向分配指标生,同一所初中录取时,若遇考生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五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单科得分高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平行志愿录取出现并列分的,也按照进行录取。

(五)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详见《台州市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5),对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后,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优惠加分工作按照流程附件5中有关要求说明办理,同时优惠加分考生材料(含审核表、花名册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6、附件7),以校为单位统一于3月31日前上报县教育考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范实施。中考与高中招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落实各项规定,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高标准完成中考与高中招生各项工作。要严格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坚持统一管理、统一录取,防止出现各自为政、互抢生源等招生乱象。

(二)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纪、取信于社会。要加强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师德教育和责任教育,坚决杜绝违规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各高中学校须提前制订并宣传本校的招生政策,特别是民办高中要明确收费政策,且不得发布虚假的招生宣传广告;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将今年的高中招生政策宣传至每一个考生及其家长,特别是填报志愿一定要深思熟虑,征求考生家长意见。

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的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

1. 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及汇总表

2.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仙居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3. 仙居县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要求

4. 仙居县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5. 台州市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6. 仙居县2023年初升高招生政策加分考生审核表

7. 仙居县2023年初升高招生政策加分考生花名册

8.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及超龄考生名册

9.未在本校八九年级连续完整读满二年的考生名册

 

 

 

 

 

 

 

 

 

附件1:

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

学生姓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家庭地址


联系手机


就读初中

学校名称


就读学校

联系电话


就读初中学校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户籍地教育

考试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备注

1.此表由就读初中学校打印;

2.台州户籍学生在台州市内非户籍地就读要回户籍地报名的,此表一式三份,就读初中学校及所在教育考试部门、户籍地教育考试部门各一份;

3.台州户籍学生在台州市外就读要回户籍地报名的,此表一式一份,交户籍地教育考试部门;

4.非台州户籍学生在台州市内就读要回户籍地报名的,此表一式两份,就读初中学校及所在教育考试部门各一份。

 

 

 

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序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就读初中学校名称

流出县

(市、区)

流入县

(市、区)



































































































备注

1.此表适用在台州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

2.由学生就读初中学校统计,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流出地教育考试部门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全市学生情况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非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序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就读初中学校名称

初中学校所在省县

流入县

(市、区)



































































































备注

1.此表适用在台州市外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

2.由报考地教育考试部门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全市学生情况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2:

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仙居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

 

 


中考报名序号


照片(1寸)

 


初中学籍辅号


户籍

所在地


身份证号


学习

经历

证明

(所在初中填写)

1.该学生经                                  (招生渠道)进入我校。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学校(转学学生在此如实填写当时中学名称,非转学学生填写“我校”,下同)初一年级就读。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学校初二年级就读。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学校初三年级就读。

特此证明。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中学名称,加盖公章)
                                                                

                                        

审核人(签名):             县教育局名称(盖章):
                                                               

注:本表格须附上考生户籍复印件,其父或母的《浙江省居住证》。


附件3

仙居县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要求

一、耐力素质

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场地器材:2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当每组跑完全程即召回考试学生,宣布所跑成绩。20人一组,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抢跑二次者成绩作零分。

二、力量素质

(一)引体向上(男生)

场地器材: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须有垫子或沙坑及相关的安全设施。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记录有效引体次数。考试中,裁判应明确宣报考生引体的有效累计次数。考试时,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接着回复到开始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

(二)仰卧起坐(女生)

场地器材:体操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秒表等。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一次,记取一分钟内完成的有效次数。考试时,裁判应宣报考生有效完成的累计次数。考试时,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屈成90度,两手指交叉紧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两踝关节处(不得施加任何外力帮助)。起坐时,收腹抬上体前屈,以两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继续仰卧至两肩触垫,接着做下一次动作。

三、跳跃素质

(一)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专用电子立定跳远考试仪。

考试规则:每人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脚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续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二)跳绳

场地器材:干净、平整场地(篮、排球场等);考试专用跳绳、电子跳绳考试仪等。

考试规则:每人考试二次,记录以1分钟累计所跳的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听到“预备-开始!”的信号(同时开表)后,考生采用正摇双脚跳绳,双手从后向前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计为一次。

四、运动技能

(一)篮球运球投篮

场地设施:篮球场半个(宽15米,长14米),以中线与边线的交点为圆心,60厘米为半径画弧,一处作为运球的起、终点,另一处作为折返点;篮球(男生7号球、女生6号球)、标杆和电子计时器。

考试规则:从起点向球架运球,用行进间投篮(如投篮不中须补投中篮),接着运球到折返点绕过标杆再完成行进间投篮,投中后运球返回起点,记下时间,以秒为单位。每人可考试二次,记最好一次成绩。考生在运球投篮过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运球,裁判发现考生出现上述情况必须鸣哨示意,考生必须从就近的标志线或端线重新开始运球,此过程秒表不停。

(二)足球绕杆运球

场地器材: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测试用球为 5 号足球。(如下图

 

 

 

 

 

考试规则: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运球,同时开表,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受试者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如:7.67 秒为 7.7秒。登记时,均报出成绩。

每位考生有二次测试机会,取最好一次的成绩。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现漏绕标志物、故意手球、球出规定测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违规行为。


附件4

仙居县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分值

耐力(秒)

力量类

跳跃类

 技能类

长跑(分秒)

引体向上(次)

1分钟仰卧起坐(次)

立定跳远(米)

1分钟跳绳()

篮球运球投篮(秒)

足球绕杆运球()

男生
1000

女生
800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男生

女生

10

340

325

10

50

2.5

1.99

185

185

20

30

9

10

9

350

335

9

46

2.42

1.93

175

175

24

34

10

11

8

400

345

8

42

2.34

1.87

165

165

28

38

11

12

7

410

355

7

38

2.26

1.81

155

155

32

42

12

13

6

420

405

6

34

2.18

1.75

145

145

36

46

13

14

5

430

415

5

30

2.1

1.69

135

135

40

50

14

15

4

440

425

4

26

2.02

1.63

125

125

44

54

15

16

3

450

435

3

22

1.94

1.57

115

115

48

58

16

17

2

500

445

2

18

1.86

1.51

105

105

52

62

17

18

1

510

455

1

14

1.78

1.45

95

95

56

66

18

19


附件5

台州市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

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台州市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分类别

1.烈士子女: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要求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二、 申报方式

根据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符合 2023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类别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手机APP 商城搜索“浙里办下载)进行自主申报,具体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通过电脑端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县市区,进入“个人服务-考试教育-义务教育”栏目选择对应项填报(或者搜索栏搜索“义务教育”)。

方式二:通过手机端办理,登录“浙里办”,在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栏目选择对应填报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烈属证等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二)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 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和父(母)亲所在部队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三) 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县级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经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各县级(含市本级)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四)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各县级(含市本级)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五)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系统共享全国人口库的身份证号、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民宗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归侨: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浙江省归国华侨证;归侨子女:居民身份证、

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父(母)亲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归国华侨证、亲属关系凭证;华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

“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凭证

及其中译件、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出入境记录),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侨办、设区市侨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七)台胞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证件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其中,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全流程在线办理;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上述两类考生须到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设区市台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八)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九)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所在学校及

所在地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附件6

仙居县2023年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加分考生审核表

 

学校:                                      

 


中考报名序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加分项目

详细名称


申请加分值


 

毕业学校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备注


 

附件7:

仙居县2023年初升高招生

政策加分考生花名册

 

学校(盖章)

报名序号

姓名

出生

年月

加分

项目

申请加分值

备注




























































































 

注:按报名序号顺序填写

附件8:

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及超龄考生名册

学校:       (盖章)  校长签字:                  

姓名

性别

学籍主号

中考报名序号

违反规定类别及超龄生





























































说明:1.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包括擅自留级、擅自休学复学和复读生,按类别造册,每类  

        按报名序号从小到大填写。

      2.各校须如实填写此表,如有瞒报漏报,一切责任由校长负责;

      3.本表连同未在本校读满二年考生名册须于331日前交县教育考试中心。

附件9:

未在本校八、九年级连续完整读满二年的

考生名册

 

学校:          (盖章)  校长签字:                

姓名

性别

学籍主号

中考报名序号

备注













































































                                                        

  抄送: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县政协教文

        卫体委,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仙居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39日印发  

(红头)仙教发202318仙居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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