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1024JD050000/2023-1186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6-17 | 发布机构 | 溪港乡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文号 | - |
关于开展村级组织班子换届“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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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级组织班子换届“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村村民委员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2021年换届以来我乡村级组织班子运行和成员履职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村级组织班子换届“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台州市和我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开展村级组织班子换届“回头看”活动,深入分析研判村级组织班子运行绩效,全面把握各村运转情况,既看任职以来一贯表现,也看关键时刻表现;既看个体工作能力素质,也看团队配合协作意识;既听党内意见,也听群众呼声,在广泛听取、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发现储备一批实干型干部,调整一批不胜任不作为干部,引导一批不承担具体分工的干部自愿辞职,为推动建设“秀溪锦港、康美山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1.看班子整体是否和合。村党组织是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是否能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班子是否团结协作,成员分工是否合理,工作运行是否顺畅;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有无出现“一言堂”等问题。 2.看村级运行是否规范。村级班子运行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建立村社日常运行规则,是否按照“从严治村十条”要求落实各项制度;是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落实“三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制度、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建设工程和项目管理等规定;是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制度,是否构建规范有序的村民自治机制。 3.看党建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是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村社后备干部人才库,是否落实2名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年轻后备干部。 4.看工作任务是否完成。是否有力推进工作,是否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大搬快聚、环境革命等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是否按进度和要求完成;年度“干事清单”是否有效实施,班子任期发展目标是否有力推进;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5.看集体经济是否突破。是否采取有效举措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目标要求,是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计划,集体经济收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按期完成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6.看干部素质是否过硬。了解班子成员政治表现、团结协作、工作魄力、担当作为、处理复杂问题、工作思路、工作业绩、人岗相适度、干群认可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看干部对本村发展是否有清晰思路,能力素质是否胜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新进班子人员是否能尽快进入新角色、适应新岗位,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7.看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村“两委”班子是否合署办公,班子成员是否推行“无休日”坐值班,是否严格落实村干部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是否每天至少有1名干部在村级办公场所值班。班子配备是否齐全,有无出现村干部被免职、停职、责令辞职、罢免等情形,有无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矛盾纠纷是否有效化解。 8.看干群关系是否和谐。村级班子是否立足实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否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保户等生活困难群众及信访重点户、落实党员联系户等制度,是否落实“四必到、四必访”要求,即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红白喜事必到;村里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 9.看网格管理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工作要求,科学划分网格、建立网格党组织,常态化开展“进网格、听民声、办实事”活动;是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专项活动,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是否有突出信访问题和风险隐患,有无信访案件,有无越级访、重复访发生;党员、群众对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是否满意。 10.看任职资格是否满足。履职是否坚持廉洁自律,是否依法用权,是否洁身自好,在群众中是否得到好评肯定。常态化开展村“两委”任职资格联审,是否还存在违反村“两委”任职资格条件的行为,特别是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失信等问题未处理的情形。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6月12日前)。 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届期承诺和年度干事清单等相关内容,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履职情况自查,并分别填报实绩表,经联系村领导、乡党委审核后,在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公示工作实绩,结合实际在相关工作群公示。同时,按照党组织4人、村委会4人的数量推荐后备干部(其中35周岁以下数量超过50%,大专以上学历超过50%)。 (二)述职测评阶段(6月13日-6月15日) 各村要召开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乡贤代表等参加的述职报告大会。会议由驻村干部主持,联系片领导列席指导,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相继进行个人述职。述职结束后,开展民主评议测评,对村级组织班子和成员2021年换届以来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察调度阶段(6月16日—6月17日前) 乡党委针对全乡8个村组建由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组成的考核组,深入到各村对村级组织班子运作和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各考核组要深入村广泛开展对党员群众的访谈,着重了解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村级组织班子整体运转、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精气神、村级后备力量综合表现、村级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等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走访要做到“六必谈”,即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必谈、村监会成员必谈、老干部老党员必谈、村民小组长必谈、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必谈、文书出纳必谈。后进村的谈心谈话范围可适当扩大,并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谈话监督。 (四)综合研判阶段(6月18日) 各考核组要综合工作实绩、公开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结合平时对村级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了解,逐村逐人进行分析、讨论,围绕“十个看”内容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并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乡党委要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考核组汇报情况,对各村级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考核等次,填写村级组织班子成员适岗情况分析表。村级组织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级组织班子、村主职和其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优秀比例分别不超过总数的30%,差比例不低于10%。2021年换届任职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考核结果应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五)反馈整改阶段(6月19日—6月25日) 考核工作结束后,乡党委开展集中反馈,结合考核评议情况,召开全乡村“两委”干部大会,逐村反馈考核结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核评定为“好”的村级组织班子和“优秀”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那些在治软、治乱、治散、治差、治穷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把村带入良性发展轨道的要给予表扬、正面典型宣传;对考核评定为“差”的村级组织班子,由乡党委书记约谈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并采用挂钩帮扶、调整充实等方法,促使其整顿提高。同时针对该村进行“一村一策”整改,由乡党委书记包联,组建工作组开展整改工作;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要给予待岗检查、限期3-6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责令辞职;对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做到于法周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要将开展村级组织班子换届“回头看”活动作为村级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协作,按时保质推进考核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考核程序办事,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客观反映村级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真实情况。对于工作中“走过场”、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促进村级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村级组织班子换届“回头看”活动的经验做法,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工作措施、有效办法。
信息来源: 溪港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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