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刘朵诊所备案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申请,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仙居福应妍美医疗美容诊所 机构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湖滨路3-201号东起第四间 备案编号:MACFWNDF-533102417D2212 法定代表人:刘朵 主要负责人:李全新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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