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 养老服务 |
关于开展2023年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浙人社发〔2019〕53号)、《关于印发台州市2022年养老服务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台民〔2022〕18 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全省老龄化不断增长趋势,满足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普及化发展要求,健全培训工作体系,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护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定举办2023年度全县养老护理专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名额83名。各乡镇(街道)、第三方运营公司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要求 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护理员(2019版)》要求开展培训。 理论知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及规范;人际关系与沟通;老年人照护基础知识;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及操作技能相关知识等。 操作技能:老年人各种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 适当增加专项照顾、文化养老、智慧养老、老年人健康管理等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 养老护理员,由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备案的企业或第三方评价机构,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证书。 三、开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4月26日-28日; 2.培训地点:仙居县职教中心(爱琴海小区对面); 3.职业技能等级考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养老护理员及家庭照护者培训人员年龄:男18-55周岁以下,女18-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 2.各乡镇(街道)学员报到时提供一寸照片2张(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带身份证。 3.分配各乡镇(街道)、第三方运营公司名额必须足额上报,不得缺席。 4.学员务必在培训当天8:00点前到达授课地点,确保准时到课,并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有事外出需征得授课老师同意。 5.为确保全县完成上级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任务,此项工作纳入民政工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 6.各乡镇(街道)、第三方运营公司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汇总后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联系电话:87772755,联系人:赵梦影。 附件:2023年度省民生实事持证养老护理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仙居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2022年度省民生实事持证养老 护理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注:1.本次培训名额按乡镇街道、第三方运营公司分别分配; 2.本次培训的持证养老护理员人数为省民生实事项目,省市将通报进度排名,还请大家务必于4 月18 日前上报本次培训人员名单; 3.本次培训报名的年龄要求:女18-50 周岁,男18-55周岁。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