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的通知》(浙民养〔2023〕30号)《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清单的通知》(台政办〔2023〕249号)文件精神,现将《仙居县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印发给你们。
仙居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2日
全文:11关于印发《仙居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