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农〔2023〕19号《关于印发<仙居县2023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对有机肥供肥企业实行备案制。 凡有意向在我县推广有机肥料(NY/T 525-2021)、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2009)的企业,请如实填写并提供: ①《仙居县补贴商品有机肥供肥备案表》(详见实施方案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产品使用浙江省内原料的证明复印件; ④产品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⑤产品半年内检测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我局政务邮箱:xjny2011@126 .com,本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供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备案目录,备案目录当月如有更新,将于月底进行一次集中公布。 用肥主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购备案目录中供肥企业的产品,经审核公示后,可获得相应的肥料补贴。 联系人:叶放;联系电话:0576 89380210 附件:《仙居县2023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仙居县2023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doc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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