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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3-1051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3-10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10 访问次数:

解读机关:仙居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局长 泮怀宇,火灾防治科科长 张文伟

联系电话:0576-89381007

问:《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出台的政策背景是怎么样的?

答: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陆地上最大的可再生资源库、生物基因库和生物质能源库,也是陆地上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生态产品、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森林在维持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近年来,仙居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战略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森林火灾是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四个仙居的建设。我县虽然对森林火灾进行了有效控制,但传统野外用火陋习还未彻底根治。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县长时间处于干燥少雨天气,林下植被开始枯萎,林内可燃物载量大,为燃烧提供了条件。此外,随着山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入山经营和进山踏青人员逐年增加;林区附近群众上坟烧纸的陋习屡禁不止;农林生产性用火点多面广,都给野外火源管理增加了难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造成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而且将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

问:《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出台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出台的。

问:《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包含哪些内容?

答:一、禁火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禁火区域为仙居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火行为有:1.严禁燃放烟花爆竹;2.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3.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4.严禁燃放孔明灯;5.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6.严禁野炊、烧烤、烤火、玩火;7.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烧蜂窝及其它生产性用火。

    二、森林、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责任,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

    三、进入森林禁火区域应自觉接受森林消防部门的登记和检查,并负有森林消防的责任和义务,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凡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五、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引起森林火灾、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仙居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文件的实施日期是2023年3月15日。适用范围为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信息来源: 仙居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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