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仙居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适应数字化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数字化项目建设,推进项目统筹建设、统一管理和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项目绩效。
问:《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发〔2018〕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78号)、《台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
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仙居县本级预算单位。
问:《办法》中对数字化项目的界定是什么?
答:县本级预算单位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用于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法定职能以及优化内部管理,以计算机、移动智能终端和通信技术为支撑的多跨协同类项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重大应用及其子应用)、一般业务类项目(党政机关内部和各条线分级建设的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类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平台、公共视频监控等),均包括建设(新建、升级改造)和运维项目(新增、延续)。
问:项目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10月底前。
问:主要包含哪些流程呢?
答:数字化项目管理包含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评估6个环节,涵盖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
联系人及电话: 杨翔宇 0576-87816928
现场解答咨询渠道:仙居县大数据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