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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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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优享办〔2023〕3号 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关于印发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劳有所得 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
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劳有所得 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进一步增强“劳有所得”领域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优质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台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对标对表省内市内先进地区,聚焦薄弱环节和关键短板,聚力实施“劳有所得”领域公共服务突破攻坚行动,加快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进一步彰显和提升“最具幸福感城市”含金量,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优先导向进一步强化,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全方位发展,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更加精准有力,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打造技能型社会县域样板。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 ——工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优化。体现劳动价值、技能价值的初次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薪酬分配格局进一步稳固。 ——和谐劳动关系基础进一步稳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更加有力,根治欠薪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进一步增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成为社会主流。 ——青年发展综合指数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完成“十大青年发展工程”,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浙江青年发展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稳步提升。 表1 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劳有所得”领域五年目标
三、重点任务 坚持“劳有所得”原则,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技能型社会建设,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创建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加强和引育工程师人才队伍,推动实现全县“劳有所得”领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一)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队伍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服务精准化水平。建立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教育、投资、消费等领域间的政策衔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就业良性互动。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快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新培育一批合作创业村、新认定一批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深入实施大学生见习计划。持续推进农民高质量就业,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渠道。2023年全县组织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00个。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工作中心、人行仙居支行) (二)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计划,聚焦大龄、长期失业、低保低边、转岗待岗职工、持证残疾人等群体,组织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专项培训,加大公益性岗位储备,适度提高保障待遇,组织就业援助月、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完善数据协同,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帮扶对象,多渠道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到2027年,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 (三)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积极申报省级示范零工市场,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零工市场等相互补充的服务体系。发展线上零工市场,建设完善线上服务专区,实现线上服务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到2023年,建成零工市场2家。(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 (四)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健全“无事不扰”机制,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完善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联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实施融资服务提质行动,持续迭代“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转化运用。实施创新要素赋能行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强化质量、标准、品牌集成供给,塑造市场主体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健全个体工商户梯度培育机制。到2027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创建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深入实施《台州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方案》,高标准完成“十大青年发展工程”。围绕“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要求,实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友好有为行动”。浙江青年发展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稳步提升。到2023年,建设人才公寓300套(间)以上,建成青年人才驿站5家,青年人才驿站服务青年100人次以上。到2024年,建成(青年)众创空间2个,每年推出免费创业工位150个;建成4个青年文化地标。推进青年运动友好空间建设。不断壮大青年志愿者队伍。加快培养更多青年工程师。(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科技局) (六)打造技能型社会市域样板。深入实施《台州市技能型社会建设规划(2022-2025)》,建设一批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支持仙居技师学院(筹)摘筹转正。2023年,新增技能人才3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500人;到 2025年,评选星级“台州技工”1300名左右,争创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7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4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达37%。加强和引育工程师人才队伍。深化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面开展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产改试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 (七)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规范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积极探索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有序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队伍遴选。(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八)着力促进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完善充分体现劳动价值的初次收入分配机制,促进“扩中”“提低”。以“全市域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省级试点为统领,全力推进技术工人扩中,大力推广《台州市技能创富型企业激励办法》、《台州市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设置指引》,推动更多技术工人迈向中等收入群体。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促进工资合理增长。(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九)健全工伤失业保险和劳动权益保护。强化工伤保险精准扩面,落实建筑领域按项目参保,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学生等特定人员参保工作。健全工伤预防常态机制,争取工伤事故发生率每年下降5%。强化失业保险稳岗支持,稳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水平。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综合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适时适度根据全省标准提高我县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 (十)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改革。坚持劳动关系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和谐同行”行动计划,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推广应用劳动合同“浙里签”平台。建立健全创建示范活动选树机制,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全覆盖,累计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体检1000家次。(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县工商联) (十一)持续深化“仙居无欠薪”行动。完善根治欠薪治理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工资支付兜底保障机制。推进基层人社综合治理现代化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专员与劳动关系协调员协同机制,提升基层人力社保部门工资纠纷化解能力和效率。加强“安薪在线”数字应用,推广应用“浙江安薪码”,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全力确保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安薪指数排名居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总工会) (十二)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强化劳动争议协商和解,加强争议源头治理,推进劳动争议多元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强化仲裁案前调解,健全裁审衔接制度,提升仲裁办案公信力。完善“智慧仲裁”数字应用,推进数字仲裁庭建设,提升“无讼指数”综合评价。到2027年,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四、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工作合力。成立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劳有所得”领域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组,其中工作专班由县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县级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专项工作组由县人力社保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县级部门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劳有所得”公共服务领域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指导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落实机制,细化分解“劳有所得”领域核心指标、重点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制定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表,层层压实责任,清单式推进工作,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实时跟踪评价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红黄灯预警。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督办。在开展工作进展的常态化督查督办基础上,对重点难点问题,每个季度形成“督查核查问题清单”,赴实地开展“点穴式”精准督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完成进度滞后、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和事故的县级单位予以通报。将“劳有所得”有关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专项考核。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重点围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无欠薪等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劳有所得”公共服务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劳有所得”公共服务是什么、办什么、怎么办,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社会舆情跟踪分析和应对机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措施,防范舆情风险。 仙居县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专班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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