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 部门 | 普法职责 | 宣传内容 | 普法方式 | 普法对象 | 宣传时间 |
办公室 | 1.组织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保密意识; 2.做好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3.提升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高效行政”以及清洁生产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1.学习宣传保密相关法律法规; 2.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法规;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4.加强宪法宣传,做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1.组织青年学习小组开展学习培训、及个人自学; 2.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 3.结合“5•22”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4.推动“互联网+环保普法”,运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开展宣传,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5.推进绿色系列、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 | 全局工作人员 | 全年 |
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 1. 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2. 提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法律意识; 3. 提升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 | 1.学习宣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1.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2.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 3.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载体, 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全局工作人员 | 全年 |
自然生态与监测信息科 | 1. 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2. 提升社会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损害等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 |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生物多样性等法律法规; 2.宣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3.开展针对全局生态赔偿培训。 | 1.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 2.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载体, 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全局工作人员 | 全年 |
承办 部门 | 普法职责 | 宣传内容 | 普法方式 | 普法对象 | 宣传时间 |
污染防治科 | 1. 提高本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2. 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法律意识; 3. 提升社会公众对水环境、大气、土壤、海洋、固体废物、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学习宣传《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1.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2.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 3.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载体, 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全局工作人员 | 全年 |
党总支 | 1.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法治浙江、法治台州建设成就; 2.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 1.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 4 次; 2.组织专题学习讲座、各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 3.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载体, 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 | 全局工作人员 | 全年 |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提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法律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2. 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2.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环保典型案例。 | 1. 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2. 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 3. 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宣传; 4. 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载体, 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全局工作人员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