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 > 县人力社保局 > 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612U/2023-127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2-12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政策解读】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12 访问次数: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0年建立以来,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助力扶贫脱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2020年5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已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一、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等因素及周边地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确定2023年全市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为:从2023年4月起每月提高30元。

(一)调整的时间,从2023年4月开始。

(二)调整的金额,每月提高30元。

二、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通知》由市人社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处,电话:0576-88556063。


政策原文:https://www.zjtz.gov.cn/art/2023/10/16/art_1229189745_1689106.html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