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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793773537/2023-1257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3-11-07 访问次数:

(1)各乡镇(街道)及县级各部门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能力,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系统及共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并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抄送县应急管理局。

(2)各乡镇(街道)要坚持社会共治,统筹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风险防控体系。县级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和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整治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一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社会问题,要研究采取政策、法律等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市级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3)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繁忙干线、民用运输机场、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4)在制定国土空间等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加强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5)中央及省属驻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做好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信息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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