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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3-11-16 16:47 访问次数:

机构负责人:万泽刚(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
机构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工业路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76-89378383(0576-89378398矫正)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起草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乡镇(街道)、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备案审查工作,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上报备案、解释和清理。负责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处理工作。

(三)负责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拟订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负责本系统财务、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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