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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97565672E/2023-1263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访问次数: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县审计局的有关要求和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通知的安排局的下属单位-仙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21月12月期间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相关资料提供和编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仙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目的在于掌握20221月12月期间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便进行分析,从中评价和揭示主要问题,针对重大缺陷提出审计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仙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由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是一个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并取得仙居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1024MBOP63346T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限:20200401日至20250401日,法定住所:仙居县安洲街道城北西路476,法定代表人:陈荣芬开办资金10万元,业务范围: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检验检测。该中心实有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

     二、审计情况

(一)截至202212月31日止该中心财务状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止账面资产总计6825753.21元,其中:

1、货币资金25158.54元,其中:银行存款-基本户余额43608.55,银行存款-单位公务卡余额-18450.01元。

2、固定资产期末净值6776502.84。其中:原值13494929.84元,本期折旧1303706.22元,累计折旧6718427.00元。

3、无形资产余额24091.83。系软件原值49000.00元,本期摊销4899.96元,累计摊销24908.17元。

账面负债总计24705.58元,其中:

1、其他应交税费-12324.30元,系代交的个人所得税

2、其他应付款37029.88元,其中:代扣的三险一金等11765.42元,单位其他应付款38315.97元,水电费-13372.11元,其他暂挂款320.60元。

账面净资产总计6801047.63元,其中:

期初累计盈余8101153.81元,本期盈余-1300106.18期末累计盈余6801047.63元

(二)2022年度收支情况

1、本期收入

项目

本年发生额

财政拨款收入

4184457.62

利息收入

0(全额上缴财政)

合计

4184457.62

2、本期支出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业务活动费用

2334333.60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6923.70

商品和服务费用

1018803.72

      固定资产折旧费

1303706.22

无形资产摊销费

4899.96

单位管理费用

3150230.20

其中:工资福利费用

3034730.20

      商品和服务费用

115500.00

合计

5484563.80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经审计我们发现,仙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未制定本中心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切制度,实务中按照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对照审计局的有关要求和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通知内容,该中心基本能按照主管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十四项规章制度(仙市监【201489号)、《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采购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但我们发现还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跨期报销费用情况。如:202216#支付接待费702.00元,为2021年费用;2022310#购买标准件9340.00元,为2021年费用。

2、会计科目运用不正确。利息收入挂“其他应付款”,应挂“应缴财政款”科目,如1221#利息收入216.95元。

3、支付未获取有效票据。 如:15#支付大楼门卫劳务费2000.00元,无发票;410#支付绿化养护费2250.00元,无发票;737#支付杨梅买样费1065.00元,无发票; 116#支付监测买样费3777.50元,未开票金额1942.90元,抬头不符金额499.50元。

4、记账原始依据不足。 如:14#支付12月各类社保费35215.42元,后附1月完税证明。

5、记账凭证与原始单据内容不相符。如:624#支付社保费7146.16元,记账凭证摘要是2月社保费,原始单据是5月社保费;739#支付工资152360.00元,记账凭证摘要发放的是8月工资,原始单据是7月工资。

6、账务处理不及时。公务员卡年末余额为-18450.01元,支出未及时办理会计手续。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财务会计记账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业务内容和时间来反映当期收支情况,不提前也不滞后入账。

2、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3、严格按照《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收支管理规定,费用审批报销手续齐全,获取充分的原始单据,取得有效发票入账。

 

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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