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承担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指导。
(二)协助拟定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考核技术评估工作。协助指导水量分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等工作。
(三)承担全县取用水管理的技术工作。承担县本级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取用水监测、调查、统计和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的具体工作。
(四)协助拟定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相关政策。
(五)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提出农村水电发展建议。协助开展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
(六)完成仙居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