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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23-11-14 09:58 访问次数: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职能: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国有林地、林木管理和国有林场建设发展。指导林区道路建设发展。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原资源和开发利用,拟订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政策。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修复,管理县级重要湿地名录。承担县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和生态系统修复。提出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的建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拟订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组织指导林业金融、保险扶持政策的实施。


负责人:陈利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
机构地址: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市民中心商务办公楼)四楼西楼
公开电话:0576-87787017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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