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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和家园东侧地块1号楼招租项目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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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租 文 件
项目名称:ZJJX-20230910 项目名称:仙居县和家园东侧地块1号楼招租项目
招租人:仙居县安洲街道西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联系人:张广生/胡伟明 联系电话:13989608797/13511461200 招租代理:浙江建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6-87796188/15868640053
二〇二三年十月
第一章竞价须知第一节情况说明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2022】1号文件《仙居县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单位经研究决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十五 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房之日起装修期结束后(装修期为6个月,不计入租赁期限内,不收取租金)开始计算租金。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六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 四、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招租人也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招租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或者报名后在网站自行下载(注:自行下载的也须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户的: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时间:/至2023年11月8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再办理。 (4)报名地点:浙江建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仙居县福应街道穿城北路田园杨梅博物馆雨溪农庄酒店3楼) 2.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 4.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第二节竞价保证金1.竞价保证金金额:
意向承租人须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浙江建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台州仙居支行,帐号:33050166753509002180,收款单位:浙江建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竞租保证金汇出相关凭证中须注明“仙居县和家园东侧地块1号楼招租项目保证金”。 注:自然人的由自然人帐户汇入浙江建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帐户。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4.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房安全协议后退还(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的不计息,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除承租候选人外的其余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的,在竞价结束后现场退还,采用直接汇入指定账户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如意向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1)承租人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2)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期间有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已提交的竞价文件在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回。 第三节竞价要求一、意向承租人必须参加竞价会议,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竞价会议,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租人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竞租。 (二)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下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递交竞价保证金。 (四)竞价者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其竞价资格无效。 二、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8 日 09 时 45 分。 三、地点为: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 四、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第四节确定承租候选人办法一、确定项目第一年最低限价:
意向承租人的年租金报价低于招租人确定的房屋出租年租金最低限价的,属于无效报价。 二、保留价: 标的物另设有保留价,保留价在竞价开始前由招租人设定,并在报价结束后公布,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招租代理服务费按 8000元 向承租人收取。在公示结束后向招租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三、承租候选人确定方式: 1、竞租报价流程: (1)本次竞标由意向承租人(现场公开竞租报价,竞租报价具体幅度由主持人根据现场实际确定(可根据报价情况确定不同的幅度),竞租人的加价幅度为竞租报价具体幅度的整数倍数(含一倍)。 (2)在竞价过程中,意向承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其他意向承租人提出更高应价时,之前的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2、提出最高有效报价且该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价人为承租候选人。承租候选人放弃承租资格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招租失败。 3、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标的物竞价者不少于一家(含)的,本次竞价照常进行。 4、如最高有效报价低于保留价的,该标的物招租失败,由招租人重新组织招租。
第五节 授予合同 一、竞价结束后,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历天,所有意向承租人报价一并在公示附件中公示。 二、公示结束确定承租人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租人与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安全协议》和承租人的竞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承租人应在签定合同当日,向招租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本次招标中标价的10%。 三、如承租人不按时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招租人将取消其承租资格(因招租人原因导致时间推迟的除外),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第六节 招租争议解决 一、公告发出后,若有异议,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逾期不再答复。 二、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不予计算报价。 三、如意向承租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之日前向招租人提出,由招租人负责答复,在答复前可暂停招租活动。 四、其他未按本招租文件相关要求办理的,按无效处理。
出租人(甲方):仙居县安洲街道西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信用代码): 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租用房屋,根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自愿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经竞价出租给乙方,乙方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供电、供水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不得违法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租赁物交付期限迟于开始时间的,双方同意顺延。十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甲方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在第十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三、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乙方的竞价中标额(人民币 元),从第六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 注:上述租金金额均为不含税,如需开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 四、租金支付方式:每年一次性支付,第一年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时,第二年开始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30天,以此类推。 五、为保证本合同全面严肃履行,乙方须按第一年租赁费的10%交给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无息),待合同履行完毕返还给乙方。 六、交付方式: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装修期结束后(装修期为6个月,不计入租赁期限内,不收取租金)开始计算租金,如甲方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乙方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有关证照,依法纳税,合法使用。 八、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承租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九、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使用权,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租赁物在租期内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如遭遇不可抗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装修时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其余改变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情况下,事先必须经甲方同意。 4.租赁期间,乙方作为承租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环保工作,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而产生的一切行政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乙方的生产使用如有违反消防、环保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房屋按现状出租,涉及需要的安全、改造、加固等,具由乙方投入,租期满后,全部无偿交与甲方。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盗窃、用电安全等各种情况造成房屋损失及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十、租赁物的交还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按甲方要求将租赁物返还给甲方。乙方的装修、地上附着物等形成附合的物品不得拆除,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一、合同解除 1.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各种直接手段占有、控制租赁物,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自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l5日内按要求返还租赁物。 2.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含装修期),经甲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 3.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造成任何污染或投诉的,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消除不良影响,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4.如遇征收拆迁(拆建)等政府行为引起不能继续履约合同的,乙方无条件交回房屋,固定装修不得拆除,且装修不作折旧补偿,终止合同的履行。甲方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费按使用时间计算,其余退还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故拖欠租赁费,乙方应按拖欠租赁费的日息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归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按365天计算)2倍的房屋占用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乙方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及台州市出租房屋管理十项铁规,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的周围通道上堆放物品,影响其他人的正常使用。 2.乙方承诺其不因其使用对邻居及相关方造成污染,如有造成污染的,则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消除不良影响。 3.租赁房屋内水、电、管道等基础设施由乙方使用并负责维护,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投诉举报事件或被相关卫生、消防、安全等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由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按1000元/次扣除承租人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金中扣除,乙方应在下一年租金支付前补齐履约保证金,如未及时补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物业费由乙方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负责支付给物业公司。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仙居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监管部门各一份。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出租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租方(印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房安全协议 甲方:仙居县安洲街道西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属于甲方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2、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甲方提供位于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乙方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供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所属街道和社区等部门的消防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发生的初期火灾,有灭火和报警的义务。 8、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9、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热得快等非安全的电源器。 10、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11、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12、乙方在租赁过程中,应自行配备消防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 13、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多次出现同类型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监管部门各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考样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意向承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租人)的(招租名称)的竞价。代理人在该竞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意向承租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仙居县和家园东侧地块1号楼招租 竞价成交确认书 仙居县安洲街道西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的招租文件条款后,在全部同意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愿以报价(第一年)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承租上述项目的使用权。 二、租期:15年。 三、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通知后,及时前去签订合同。我方完全知道如果不按时与你方签订合同,将取消我方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我方的竞价保证金已按招租文件的要求递交。 五、我方完全知道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价文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事宜相关 1、经招租人同意可当日同承租人现场签订合同。 2、本项目现场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3、本竞价成交确认书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招标代理、监管部门各 壹 份。
意向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31030090906345招租公告.docx20231030090915688西灿村招租备案申请表.pdf20231030090933470报名登记表.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