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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3-01-31 来源:仙居县 访问次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仙居县粮储公司原经理陈太明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问题

2012年至2018年,陈太明在担任仙居县粮储公司经理、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粮食监督管理科科长、粮食调控科科长等职务期间,每年春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为名所送香烟、海鲜等礼品,折合共计5600元。2013年至2016年期间,陈太明还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陈太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陈太明受到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仙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事务中心副主任、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养护工程科副科长陈封贤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至2022年,陈封贤在担任原仙居县公路管理局桥隧安全科副科长、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事务中心副主任、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养护工程科副科长等职务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软中华、金色休闲利群等品牌香烟20条,折合共计1.3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前夕。2022年12月,陈封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仙居县春晖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王菊婷违规收受电子红包问题

  2021年2月至9月,王菊婷在担任仙居县春晖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通过支付宝所送春节红包、三八妇女节红包和中秋节红包,3个红包共计4588元。王菊婷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22年12月,王菊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的3起案例,有的由风及腐,在吃喝收礼中逐步演变为权钱交易,有的无视纪律规矩,利用逢年过节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心存侥幸,花样翻新搞“四风”。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只管五年、十年,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省知止,坚决做到“三个务必”,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

通报强调,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抵制“小节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字当头,坚守重要节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顽瘴痼疾以及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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