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破解工业企业“两证”遗留问题,助力工业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仙居县工业企业“两证”遗留问题办理修改补充意见》。 二、制定依据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参考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7号)、三门、天台等地文件,结合仙居实际,县经信局于今年初着手起草该文件,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于今年4月通过“两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经信局网站广泛征求各单位及企业家意见,在吸收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基本内容 该文件主要为三点内容:一、延长“两证”办理时间,将原“两证”办理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底。二、企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的,在合法用地上于2013年10月1日后建造的违章建筑,满足消防、房屋质量安全的,违章建筑行为发生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5日。三、将在经济开发区内为制造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纳入办理范围。 四、其他 1.解读机关: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解读科室: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科 3.联系电话:89380560
信息来源: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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