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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 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条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壮大城区人口规模,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实施引人留人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台市委发〔2022〕39号)、台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台公办〔2020〕2号),全面放开我县城镇落户条件,现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城镇落户“零门槛”。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住房购房限制,非仙居籍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县城镇就业地或者现居住地落户。 二、落户地址选择多样化。新来我县落户人员可提供在我县城镇就业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材料,申请在就业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选择落户地址。 三、放宽整户迁移限制。对于县外迁入以及县内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不受整户迁移限制。 四、集体户设立便利化。全面放宽社区、企业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可以社区、企业为单位,登记符合我县户口迁入政策条件的新落户人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局制定的文件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仙居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负责解释。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3867667925@139.com,联系人:朱江辉,联系电话:0576-87053555,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仙居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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