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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华莹矿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平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发布日期:2022-08-26 15:41 访问次数:

日前,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对仙居县华莹矿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平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平伟身为中共党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靠矿吃矿,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伙同他人,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

       王平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仙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平伟开除党籍处分;由仙居县华莹矿业有限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平伟简历:
       王平伟,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仙居县华莹矿业有限公司采掘工,仙居县华莹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仙居县华莹矿业有限公司羊平鸟矿矿长,仙居县华莹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此外,曾任大战乡丈岩头村村委会主任,大战乡温泉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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