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516J/2022-1207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机构 | 官路镇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号 | 官政〔2022〕50号 |
关于印发《官路镇防台抗洪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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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镇防台抗洪应急工作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做好洪涝台灾害防御及相关工程设施险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仙居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仙居县官路镇范围内洪涝台灾害防御、工程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洪涝台灾害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低洼易淹、台风及风暴潮灾害等。 (四)工作原则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防汛防台工作要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先救人、后救物,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汛防台工作,事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加强事前预防预警,编制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有序开展应急救援。 3、确保重点、统筹兼顾。防汛防台工作要保证重点基础设施、防汛薄弱环节、人员集中区域的安全。发生一般和较大汛情时,确保水利工程设施能安全运行。当发生重大汛情时,要及时落实各项抢险应急措施,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当发生特大汛情和工程出险时,要组织人员全力抢险救灾,做好受影响区域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不死人,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镇防指统一部署,镇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村居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发布预警信息、统一调度抢险救援力量、统一调拨抢险物资等统筹协调工作,其他小组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预警信息、调度指挥和调拨物资等。 5、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村自为战”的原则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6、立足基层,群防群治。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按照“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体系运行目标,不断提升实战能力;坚持防汛防台知识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全面普及防汛防台知识,群防群治,提高全民的防汛防台意识和互助自救能力。 7.履职尽责,弘扬先进。为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将防汛防台纳入各级干部评定考核,在应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鼓励,在人员使用时要优先考虑。 8.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各行政村、相关单位及科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预案修订。 9.如遇工作变动,接任人自然成为相关工作的负责人。
二、基本情况(一)地理环境官路镇(位于仙居县西面东临安洲街道,南步路乡,西田市镇,北磐安县)。镇域面积78km2,其中耕地面积10020亩,山林面积83000亩。全镇地形为山林为主、部分丘陵和平原。地貌以盆地和丘陵为主,主要河流有永安溪、北岙坑。 (二)社会经济全镇辖14个行政村,现有人口共7761户,人口23483 人,共有耕地10020亩。农业产业主要为杨梅和水稻 。全镇共有企业97家,事业单位7个,学校3所,医院 1所。主要交通322省道、40省道。电力保障官路供电所,通信三大运行营移动、电信在官路镇设有派出机构,供水以县水务集团供水为主。镇级避灾场所 1 处,可安置人口100人;村级集中安置点14处,可安置430人。 (三)水利工程全镇共有水库3座,山塘16座。堤防4条长5.6公里,水闸1座。 (四)危险区全镇共有易受灾转移重点1处(永兴村下王自然村),商场1个(大周建材市场),低洼易洪易涝区3处(增仁驿站、永南村主部自然村、萍溪村),危房199间,简易工棚2处(新桥安置区、杭温高铁项目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点2处(谷坦村)。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1、县级联系工作组 仙居县联系工作组
2.官路镇党委、政府成立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人员组成见表。 官路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成员表
2、设立官路镇防指办,人员组成如下表。 官路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表
3、成立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信息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在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进岗履职,应急工作组组成成员见下表。 官路镇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成员表
4、指导督促各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防汛防台组织机构。 5、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调整,指定人员或接替人员自然成为相关责任人。 (二)官路镇防指职责1、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预案、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预案、人员转移避险预案、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落实各类防汛防台网格责任区和负责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并落实有关报酬。当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时,镇级防指指挥应转发县级指示并传达本级要求,对镇级、村级防汛防台责任人及网格责任人、山塘水库巡防员的进岗到位及履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水库、山塘、河道、堤防、水闸、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安全措施。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在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上报和总结评估。 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编制本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官路镇防指办职责 1、负责镇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建立责任告知制度,采用明白卡等方式告知各级各类责任人,确保责任人清楚其主要职责; 4、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响应期间村级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掌握各防汛防台责任人履职动态,保证防汛防台责任人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负责防汛防台应急平台的更新维护,培训指导“掌上应急”的普及应用; 6、负责预警信息收集、发布; 7、迅速查清、上报灾情,上报内容真实可靠,口径统一,并经镇指挥部指挥签字同意后报上级防指办; 8、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传达上级防汛防台指令,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9、做好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工作组职责1、综合信息组:联系各应急工作组,掌握全面信息,参与防汛会商;负责综合文稿(如:领导讲话稿、防汛防台总结、汇报材料等)起草工作,报告重大事项等。 2、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镇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人员转移组:按照镇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4、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5、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基层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五)岗位职责分工镇防汛防台责任人岗位职责
1、镇级包片领导:做好所联系村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督促村级做好汛期前准备工作,了解所联系村防汛防台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及危旧房等,掌握人员转移基本情况、转移人数、转移路线等工作,督促村级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及时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2、村工作站防汛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主持本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区网格划定和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3、驻村干部:协助镇级包片领导及村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做好本村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参与村级汛期检查,了解掌握本辖区防汛防旱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及危房户等,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检查整改到位;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4、村(两委)干部:按照村级防汛防台组织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 5、村级水利员:负责村(社区)防汛防台日常事务和灾情信息收集统计报送工作。 6、村级气象工作信息员: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气象灾害调查、灾情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7、村级灾害信息员:负责村(社区)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8、自然村、城镇居民区、农家乐、种养殖户等防汛防台联络员: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户到人;当发现本区城或本单位出现洪涝台灾害预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动员危险区城内群众转移到安全场所,并及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或负责人或镇级防指;当本区城或本单位遭受洪涝台灾害时,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或负责人或镇级防指,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9、水库山塘、堤防巡查员和水闸泵站管理员:按规定开展日常监测巡查,汛期每天至少查一次,强降雨或高水位时,须每天24小时巡查或实施拉网式巡查或启闭水闸泵站,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水利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工程保安措施,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制止危害水利工程安全行为,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上级举办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会 10、山洪灾害预警员:负责当地水雨情观测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接上级雨水情信息;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致灾雨水情信息时,按预案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乡级防指;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或按预案协助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等。 1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的日常监测查,及时发现变形情况,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监测查资料;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和自救互救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等。 官路镇各村转移责任人
官路镇机关干部驻村清单
四、风险防控(一)监测预警设施官路镇现有监测设施汇总表
官路镇现有预警设施汇总表
(二)预警信息发布仙居县防指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过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电子屏、应急广播、电视、微信、钉钉、短信等渠道,向镇、村两级责任人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后,镇防指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各网格责任人,保证预警信息1小时内传递到户到人。 1、Ⅳ级响应启动时,镇、组织干部驻村居检查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镇、街防指采取电话、微信、钉钉、短信等方式,告知网格责任人进岗履职,动员相关单位及村民,做好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 2、Ⅲ级响应启动时,全部镇组织干部驻村居检查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利用应急广播等发布台风消息,每日发布3次。 3、Ⅱ级、Ⅰ级响应启动时,镇驻村干部指导督促村居、企业对各项防台准备工作进行回头看,安排安抚好转移人员的生活。利用应急广播等发布台风消息,Ⅱ级响应期间,每日发布12次;Ⅰ级响应期间,每日发布24次。 4、台风登陆前,镇要领导要通过浙政钉等工作平台或电话通知等方式,逐一向村居两委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布置提醒防台风工作要求,确保责任措施到位。登陆后的第一时间再次联系,了解灾情、抢险救灾情况和需求。 5、镇、村基层防汛责任人和专职网格员在应急响应期间,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群发、上门告知、警报器、锣鼓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发布台风消息,组织群众做好自防自救。 6、应急救援电话、应急队伍招募电话、救助物资捐赠电话及避灾场所分布等信息,由镇防指统一向社会公布。道路封道、停电信息、停水信息、垃圾清运、社会物资捐赠点等信息,由交通、交警、供电、水务、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编辑好相关文字材料,报镇防指办审核后,报新闻传媒集团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统一实时公布。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三)巡查制度镇防指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巡查制度,镇各类巡查责任人情况见附表,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巡查内容见各专项预案。应急响应期间,监测预警组督促本辖区内各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 (四)检查排查每年汛期前,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掌握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风暴潮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危旧房、水库山塘、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农家乐、道路桥梁等重点危险区(点)情况, 制定风险隐患清单。根据村居自查情况,及仙居县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列出镇范围内风险隐患的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格式如附表。台风前对风险隐患点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必要的临时加固措施。 (五)避险设施镇共有避灾安置中心13处,可集中最大安置人员680人,各避灾安置点情况如下表。 官路镇避灾安置点情况表
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制度:避灾安置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无偿为受灾群众服务。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加强对避灾安置场所的领导,配备兼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避灾场所接收因洪涝、台风、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需要转移安置的当地群众及外来人员,其中精神病人员、传染病人员不得接收入住。避灾场所要保持卫生清洁,保证避灾人员有饭吃、有干净的水喝,晚上可睡觉。食物采购、制作、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避免病菌传染。避灾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则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管理、干扰救灾工作秩序的,要进行严肃教育,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避灾场所要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六)救援力量预置镇防指建立救援力量预置机制,应急期间统一由镇街抢险救援组调配应急资源,视情对易受灾、救援困难的下王、萍溪、主部等高风险区域预置救援队伍、物资。 社会应急力量。镇防指积极与属地社会应急力量签订协议,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作用。 五、应急响应 当接到仙居县防指启动等级响应文件时,官路镇防指同时启动等级响应;当发生局部灾情时,受影响官路镇防指自行启动等级响应,并报仙居县防指。 (一)Ⅳ级应急响应1、官路镇防指办向各类防汛责任人发出到岗通知。 2、官路镇防指值班人员向副指挥报告汛情;防指办副主任或专职副主任进岗到位,并及时掌握信息;向各村和各单位通报汛情,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要求加强防汛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做好防御准备工作。 3、防台风Ⅳ级响应启动后,官路镇要组织干部下村指导防台风工作。 4、巡查排险组要做好各项检查,了解水库山塘(尤其是病险水库山塘)堤坝、河道及平原河网水情,进行承受洪水能力的分析,落实预泄预排方案。对全镇地质灾害点、危房、低洼地带、低质民房等进行排查,要及时做好市政高空设施的加固和及时疏通地下排水系统;加强对校舍的检查,落实师生安全转移方案,对有安置计划的学校,要及时腾出校舍,做好安置准备工作。 5、各水库(山塘)、堤防、地质灾害点、低质民房等各类网格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坚持24小时值班。 (二)Ⅲ级应急响应1、官路镇防指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向镇防指指挥报告汛情;指挥进岗到位,召开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向各村及有关单位传达防御通知,按职责分工开展防御工作;检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到岗情况。 2、各村居和有关单位部署开展各项防御工作,官路镇组织各片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至少1人入驻到村,指导督促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应急工作组进岗到位。 3、根据水利部门控制运行计划和防指调度指令,将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水闸进行预排工作;落实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车辆。 4、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工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对行洪河道上的阻水障碍物,要责成设障单位立即清除,对拒不执行的,镇防指要组织强行清除,确保行洪河道畅通。 5、对重要溪流等危险地段和对下游将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召集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出发到指定地点待命,并准备好抢险物资。 6、易洪易涝地区、低洼地带、危房、地质灾害点、临时工棚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要立即动员,及时做好撤离安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1、官路镇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召开官路镇及有关部门紧急会议,部署防御对策;向各村及有关单位传达防御紧急通知;应急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行动。 2、各村及有关单位在镇街防指统一指挥下,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并对预案实施作出明确部署。官路镇政府发布抗洪抢险动员令,组织抗洪抢险工作组,深入抗洪抢险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抗洪抢险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 3、对重要溪流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人员要坚持24小时巡查。落实好电力等设施抢修人员,一旦发生损坏,迅速组织抢修,落实医疗抢救队伍,分组待命。 4、对洪水预报将受淹的地区,做好所有人员的安全转移,对尚未转移的,要强制转移。 5、对经排查为D级危房,可能发生倒塌危及周边路道行人安全的,对该危房予以拆除,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官路镇防指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防指汇报各项防御工作情况。 (四)Ⅰ级应急响应1、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2、信息报告。当出现突发性灾情时,不论是工程管理单位,官路镇干部或普通群众,都应立即向官路镇防指报告,报告当地出现突发性事件的主要情况或救援要求。 3、研究对策,发出指令。官路镇防指接到突发性险情灾情报警后,立即向上级防指报告,同时紧急召开防汛会商会议,研究制订对策,及时下达指令。向出现险情灾情地区发出立即扩大转移人员范围的紧急命令;领导带队深入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并立即派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赴出险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宣传动员组要通过不间断的高音喇叭等,发布紧急指令,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自救互救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组织抢险、救护。根据指令,抢险救援组要迅速赶赴现场,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尽快组织群众转移,千方百计救护被困人员,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修出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全力抢救伤员,积极开展灾区防疫工作,以防流行性疾病发生;随时向上级政府及其防指报告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抢险需要,请示上级防指增派抢险救灾力量及物资支援。 5、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官路镇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五)人员转移每次台风前,各转移责任人应排摸各类危险区人员转移情况。官路镇共有转移责任人14个,负责老旧民房、低质民房、山塘水库、低洼易淹等各类危险区人员的安全转移。应急响应期间,按照上级人员转移命令,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 1、发布台风警报 (1) 山塘水库周边人员、居住在旧房、工棚、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和未经考验的新建房屋(调查属较差、差等级的房屋)内的人员; (2) 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在建工地等附近的人员要及早就近梯次转移到安全地方。 2、短时降雨50毫米、预报有大暴雨 (1) 处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域的人员; (2) 存在安全隐患水库下游的人员; (3) 处于危险区域的游客和留校师生,低洼区易受洪水围困的人员,要及时就近转移到安全地方。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 (1) 仙居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工人疏散、学校放假、学生回家,商店、教堂关门,街道、道路管制; (2) 防汛抢险人员及时撤退到安全地方。 1.强台风、超强台风正面影响 (1) 根据沿海不同风暴潮预报值,沿海要确定可能出现的险情和相应的人员转移方案; (2) 沿河、水库下游受威胁村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区根据雨量、水位预测预报值,适时启动人员转移。 (六)险情灾情处置1、险情灾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生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险情时,应沉着冷静,果断应对,在防止和延缓险情、灾情扩大的情况下,及时报告官路镇防指或向110、119、120等电话寻求帮助,说明事发的详细地点,险情程度,被困人数,联系电话,施救要求等,以便及时派出抢险队伍实施紧急援救。也可及时拨打其他社会求助电话,由他们转告以便联合开展救援行动。 (1) 报送内容 ① 一般信息按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级别,根据防台应急响应行动要求报送。包括:防御重点基础数据,防台风险点、应对措施、建议意见;船只、人员转移动态数据;各类险情、灾情、抢险救灾情况和动态数据信息;防汛防台工作部署落实动态信息;工作总结等。 ② 险情灾情信息包括:险情灾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影响范围、对象,前期处置情况等。 ③ 如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必须说明死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死亡原因,确认是否因直接灾害致死,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 (2) 报送要求 ① 信息报送尽量采用文字传真。一要做好记录复印存档;二要了解核实情况;三要及时报告领导;四要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处置;五要有事后结论;六如情况严重,请示领导同意后向上级报告。 ② 村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灾情报告官路镇防指,官路镇防指在接到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上报仙居县防指。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时,村居在灾害发生后立即电话(口头)报告,官路镇防指在接到灾情报告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仙居县防指。突发事件发生后,准确、及时、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未经官路镇防指批准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3) 灾害信息员 官路镇灾害信息由官路镇防指办负责,主要职责: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险情灾情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无动态变化的报告“无变化”;所有向上报送和涉及数据口径的险情灾情信息,必须同时报官路镇防指,确保口径统一。涉及敏感信息的,必须提前上报审核。 2、险情先期处置 (1) 官路镇防指接到险情报警后,立即组织带领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充分利用各种救援手段全力解救被困人群;行动中还要不断做好受困人群的情绪稳定工作,防止发生新的意外;要特别注意防备在解救和转送途中人员安全,确保全部人员安全脱险;做好脱险人员的临时生活安置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 (2) 发生工程险情时,巡查人员立即报告官路镇防指,同时发出报警信息,通知受影响区域人员迅速按预案规定的路线撤离转移。官路镇防指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村自为战,镇自为战”的原则迅速部署,技术专家、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器械快速到位,同时报告上级防指,视情请求抢险力量支援。 六、灾后恢复 灾情发生后,立即组织驻村干部深入灾区进一步核实核准灾情,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工作,官路镇设立基本生活保障组、农业生产恢复组、工业生产恢复组、住房安全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灾后卫生防疫组、灾情核查评估组、舆情管控组、治安维稳组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明确基本生活保障、基础设施抢修、灾后卫生防疫、灾情核查评估等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1、当台风过境后,镇防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将因受台风带来的损失如实查清上报官路镇人民政府,镇政府汇总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县防指及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配合民政、卫健等部门及时处理善后事宜,救护伤员,做好社会治保工作。 2、对受损的辖区内工农业开展自助自救,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补救措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对受灾的群众,有关部门要做好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日常生活正常。 3、对受损的重点工程项目如山塘水库、水闸、堰坝、堤防等在上报区有关部门的同时,各辖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对受损的交通、电力、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各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使之尽快恢复正常。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灾后为了确实保护环境、防止疾病,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卫生清扫,并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对受污染水源要做好消毒净化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台风过境后,对辖区内遭到破坏的市政设施、生活环境,住建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对已遭损害的路灯、广告牌等,有关部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或更换;对受损的绿化树木设法使之存活下去。 6、各村配合民政办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7、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由民政办负责统计救 灾款物,党群办、财政办配合发放。 8、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清理灾害现场、环境消杀消毒,力争2日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力争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 9、舆情管控。应急响应期间,要准确、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复盘评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科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七、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的义务。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由官路镇预备役军人、官路镇机关干部职工、社会青壮年、各行业技术人员等组成。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工作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根据专业特长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官路镇应急抢险队伍见附表。主要社会救援力量。 (二)物资保障1、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水库、水闸、堤防、海塘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3、官路镇防指、防汛任务较重的村居、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当储备充足的抢险器械、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工程抢险应急需要。 4、发生险情时,先动用当地村居和有关单位自储的抢险物资储备,后动用官路镇防指储备的防汛抢险物资;如官路镇防指储备的抢险物资无法满足抢险需要,官路镇防指及时向仙居县防指提出支援申请。 5、鼓励各村、单位和个人购买保险,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按照规定给予一定补助。 应急抢险物资见表。 (三)资金保障官路镇财政、民政、水利、金融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做好各级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金融机构落实相关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 (四)医疗卫生保障卫健局和当地医院等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防台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做好洪水和台风影响期间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 (六)电力通信保障供电部门负责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内涝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镇街防指和重要村居、企业、管理单位要配置卫星电话。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和手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和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发布。水库、海塘、涵闸等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官路镇主要通信设施汇总表
(七)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台灾区和避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科技保障1、官路镇防指落实专人负责全省基层防汛防台管理系统官路镇端信息动态维护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危险区(点)、受威胁人员信息、队伍 物资、避灾安置场所、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负责将防汛检查发现隐患录入系统,并持续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2、官路镇负责普及指导镇村两级防汛负责人、转移责任人、巡查员、预警员等基层防汛责任人“掌上应急”使用,确保安装率达100%,高危险区或重点风险区需转移人员安全码赋码率达100%。 3、官路镇、村防汛防台期间利用“安全码”“掌上应急”组织人员转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官路镇防指利用“掌上应急”实时掌握责任人到岗履职和受威胁人员转移情况。 4、官路镇防指通过在线标绘系统编制官路镇防汛防台形势图,并实行动态更新。 (九)生活保障官路镇应制定受灾人员应急保障方案,应急响应期间,落实受灾人员临时居住场所和救灾物资,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官路镇防指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加强防汛防台及避险知识宣传,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等前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防台救灾知识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每年在主汛前对行政村开展一次灾害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培训1、实行分级分门组织,各级和部门应根据实际,开展更广泛的培训。 2、培训工作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三)演练1、各村居应积极参与官路镇组织的各种应急演练活动,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每年必须针对当地已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进行防台抗洪实战抢险演练。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1、本预案由官路镇防指组织制定,报仙居县防指批准后实施。每3年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要对预案内容进行评估、完善、修订,并按原批准程序批准后实施。官路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台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镇防指办备案。 2、村居、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村居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官路镇防指批准后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防汛防台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指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抢险救灾事迹感人的进行典型宣传,提请组织部门考察提拔任用。对防汛防台抢险工作中致伤致残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官路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官路镇水库(山塘)登记表 总库容(不包括北岙水库):1035万m3
官路镇、村抢险应急小分队名单
官路镇镇村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基本标准统计表--平原(低洼)地区 乡镇(街道)名称: 官路镇
信息来源: 官路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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