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进提质攻坚在仙居丨仙居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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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稳经济政策措施,在落实好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和市《精准惠企促发展扩大投资稳增长30条》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强化财政支持措施(8条) 1. 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留抵税额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大退税资金调度力度,实现应退尽退。落实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所得税扣除,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等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2.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规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行为,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经统计部门上报核定的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核定的研发经费年度增额的1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推进资金精准下达,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将节约的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对年度执行中确实不需使用的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资金支付的领域。 4. 积极争取并用好专项债券。抢抓政策窗口期,进一步加大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力度,拓展项目谋划方向,储备申报教育、文旅、新基建、新能源等领域的专项债项目,填补前三批申报领域的空白。加快中心粮库、人民医院迁建等债券项目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发行的专项债券8月底前基本实用到位,尽快形成实物投资量。 5. 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力争小微群体融资增信规模累计超10亿元。继续保持低担保费率(不超过0.75%),推广应用“守法贷”,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在此基础上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实行担保费再优惠政策。深化银担批量担保合作模式,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无力还款的市场主体进行及时代偿并适当延长追偿期。 6.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比例,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执行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鼓励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采购门槛。 7. 实施社会保险费降费率和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其中5个特困行业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8.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或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2022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按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强化金融支持措施(8条) 9. 实施还本付息政策应延尽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受疫情影响困难人群等主动协商,对其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并实施清单制管理,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随借随还等“连续贷+灵活贷”贷款机制,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用好“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助力贷款机制,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双保”助力融资增量扩面,给予更多企业增量贷款支持。加快已授信企业贷款放款进度,对照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清单,逐户明确信贷支持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应贷尽贷,及时给予流动资金补充。用好联合会商帮扶机制,将授信10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帮扶企业纳入联合会商范围,其中授信50000万元以上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开展联合诊断,提前确定信贷接续和融资方案。 10. 加大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对战略合作银行推送的生产经营正常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银行债务资金周转服务。 11. 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措施,指导法人金融机构争取更大额度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切实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指导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按照规定推进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以供应链融资和政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深化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等创新模式。 12. 继续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让利力度,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发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作用,积极运用普惠小微支持工具、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各类央行低息资金。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快科技型企业奖补政策兑现进度。 13. 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针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需求,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14. 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制造业贷款超25亿元,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制造业贷款增速。其中重点强化技改贷款、并购贷款和供应链金融信贷投放。 15. 深化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做实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将汇率避险增信服务纳入政府融资担保补助政策范围,按照不超过担保保函签约额度的1%进行保费补贴。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增效,让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享受贸易结算便利。加大对外贸产业支持力度,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 16. 完善住房领域服务。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服务对接,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积极对接有并购需求的房地产企业,主动提供并购金融服务,支持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优质项目。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强化扩投资措施(4条) 17.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推进在建水利项目提质增速,加快永安溪综治一期工程、永安溪综治二期工程、安岭水厂项目、十三都坑(义岸—下陈朱段)综合治理项目等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仙居北岙水库项目前期工作,抢抓时间开展可研报告的编制,力争早日开工见效。积极谋划水利部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试点项目、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朱溪水厂项目等工程。 18.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大力推进杭温高铁、G351、S321、下叶至皤滩公路等在建交通项目建设。加快“一县一道”、S210、诸永高速埠头互通改建等交通项目前期,实现早日开工。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 19. 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纵深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行动,加快县中心城区品质提升规划及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六大片区拆迁,加速城区主干路网互联互通、穿城中路街区路面改造等项目建设,完成四个内涝点治理,大力推进高铁新城站前广场(站房)、黄坦树未来社区等项目建设。 20.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落实“九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全面打好“项目攻坚擂台赛”,加强全方位服务协调,加快推进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健立新能源动力电池等民间投资重大产业项目,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强化促消费措施(4条) 21. 发放惠民消费补贴。加快汽车、文旅等领域消费券发放,助力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回暖,激活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市场。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大力吸引万县干部职工来仙疗休养。 22. 开展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畅游神仙居,十万门票免费抢”“行至仙居就是仙,百万优惠大放送”“‘致敬天使’台州医护人员免费游”“2022暑期师生特惠游”“‘清凉一夏·团队冲冲冲’特惠活动”“神仙大农shopping购物季”等促销活动,加快推进旅游市场消费复苏。 23. 强化消费政策支持。2022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采购同类产品的比例达到85%。落实好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在机动车交强险受理环节,对符合减免条件的节能新能源车辆第一时间给予车船税减免优惠。 24. 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企业应用多种平台从事电子商务实物销售,企业年网络销售额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次年网络销售额达3000万以上,按照增量的1%给予奖励,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强化稳外贸稳外资措施(4条) 25. 多渠道支持国际市场开拓。对参加县年度重点类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100%的补助;参加县年度推荐类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70%的补助;参加其他一般性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生产性企业为改善技术和装备,进口列入国家、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和技术,进口额达1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进口额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大力支持境外投资、跨境并购和回归反哺,积极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培育省级公共海外仓,助力企业外贸“出海”。 26. 加强国际贸易风险应对。加强国际贸易风险应对。持续推进出口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作用,进一步降低出口信保整体费率水平,扩大出口信保统一投保范围和出口信保覆盖面。 27. 多方位释放RCEP等政策红利。积极组织参加各类RCEP业务培训,加大RCEP各类专题培训,开展重点企业“一对一”指导,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线上申请,智能审核、自助打印政策,帮助企业做好最优税收筹划,为仙居出口货物在国外享受关税减让。 28. 加快吸引外商投资。建立完善与在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聚焦推介重点产业领域,拓展招引项目渠道,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前提下,建立外资企业人员往来绿色通道,提升营商活动便利度。 强化保粮食能源安全措施(2条) 29. 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政策。及时发放省市下达2022年中央第二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执行省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提高水稻保险保额,实施全县域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障程度从每亩1000元提高至早稻1200元、晚稻1300元,推行“共富粮农贷”贷款产品,实现贷款利率原则上低于当期LPR基准利率35个基准点,降低种粮贷款成本。 30. 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整县光伏试点,确保全年新增并网5万千瓦以上。加快仙居广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成品油、煤炭和天然气储备能力。 强化降成本措施(3条) 31. 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全部由供电企业承担;2022-2023年水资源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32.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为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计量器具免收检定费用。协同配合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技术机构为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及开放实验室服务。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免收个体工商户锅炉能效测试费,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计量器具减半收取校准费用。鼓励其他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免收企业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 33.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酌情减免部分房产税,并按规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2022年承租国有土地房产(住宅等非经营性用途除外),承租方为服务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的,其承租的房产(土地)减免3个月租金。 强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5条) 34. 落实企业减负促产政策。安排1000万元的用能补助资金,对2022年4-6月累计工业产值和销售收入同比均超过5%的规上工业企业实行补助。加快推进产业链预警机制(要素数据采集)建设,运用产业链“一键通”等数字化手段,加强企业诉求分类处理,按照物流受阻、复工复产等问题细化跟踪管理。 35. 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用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省内非涉疫地区之间通行的,无需办理通行证。确保公路畅通,确保服务区、收费站等设施应开尽开,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不断完善货运司机防疫服务站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防疫服务站所需费用由当地财政保障。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当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 36. 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物流品牌建设,等级评定,研究出台规上企业培育、扶持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规上企业给予奖励。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增速符合要求的规上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补助。 37. 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给予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未来工厂”、数字化车间等荣誉的给予30-100万不等的奖励。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38. 加大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给予获得“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的建筑业企业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鼓励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在本县注册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完成等级提升且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可享受5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创优创标、增产创收,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发展总部经济,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地政策支持。积极引进优秀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和专业一级资质企业落地我县,可以享受优秀企业落地奖励。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强化保基本民生措施(3条) 39.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2022年12 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强疫情期间的服务保障,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渠道,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40.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案,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 41. 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做到应补尽补,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和保供稳价工作。
信息来源: 仙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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