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153N/2022-1189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文号 | - |
仙居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物业服务增补(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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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行为,根据《2021-2022年度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管理定点服务项目(编号:XJCG-2021-CN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 入围机构及服务协议期限 (一)入围供应商名单如下: 标项一(综合物业): 1、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台州市中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福建康伊丽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 杭州荣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 浙江远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台州市群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 台州市亚太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8、 台州市百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 仙居县飓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 仙居县味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1、 台州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标项二(清卫保洁): 1、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台州市中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福建康伊丽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 杭州荣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 台州市群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台州市亚太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7、 仙居万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 台州市百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 台州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标项三(绿化养护): 1、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台州市中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福建康伊丽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 杭州荣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 台州市群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台州市亚太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7、 仙居县东岭花木场 8、 台州市百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 台州昱丰建设有限公司 10、 台州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标项四(保安服务): 1、 杭州荣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 台州路桥泰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协议期限 服务协议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部门可视服务情况酌情延长协议的执行。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2021-2022年度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主要业务包括: 标项一、综合物业,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安保消控管理、清卫保洁、绿化养护、工程设备维护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标项二、清卫保洁,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清卫保洁; 标项三、绿化养护,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绿化养护; 标项四、保安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专业保安服务,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收费标准在以下标准的基础上,各入围供应商并承诺一定的优惠率(见附件2)。各预算单位可以在优惠后的基础上再与入围供应商进行协商。本次入围的物业管理费具体支出标准如下: 1、办公楼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下的部分,物业费用支出标准为105 元/平方米•年,其中清卫保洁25 元/平方米•年,安保消控管理34元/平方米•年,绿化养护 4 元/平方米•年,工程设备维护37元/平方米•年,其他5元/平方米•年。 2、办公楼建筑面积在5000-15000平方米(含)之间的部分,物业费用支出标准为 90元/平方米•年,其中清卫保洁 21 元/平方米•年,安保消控管理 29 元/平方米•年,绿化养护4元/平方米•年,工程设备维护 31元/平方米•年,其他5元/平方米•年。 3、办公楼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物业费用支出标准为80元/平方米•年,其中清卫保洁18 元/平方米•年,安保消控管理26元/平方米•年,绿化养护4元/平方米•年,工程设备维护27 元/平方米•年,其他5元/平方米•年。 四、操作规定 (一)入围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前台大厅)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其他服务——“物业”系统进行公示公开。 1.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单位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后台)——网上服务市场——联系单——新建联系单——业务类型:物业系统进行直接订购,也可以采用直接议价或竞价的模式进行采购。(议价:由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再选择一家公司议价,议价产生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竞价:由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由采购单位指定或者随机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竞价的采购模式。) 2.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单位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后台)——网上服务市场——联系单——新建联系单——业务类型:物业系统进行二次竞价采购,也可以委托集采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项目采购系统依法组织采购。 3.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单位必须委托集采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项目采购系统依法组织采购。 (二)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在“政采云”平台公布的入围供应商中根据交易规则选择供应商进行议价或竞价。入围供应商的价格已经包含了标准的服务、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和以及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三)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单位不再申报计划,直接在网上服务市场进行下单,操作完成后“政采云”平台会自动生成合同。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单位需要先申报计划,再在网上服务市场进行二次竞价或委托集采机构进行操作。 (四)采购单位应加强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入围供应商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向非入围机构采购。 五、其他事项 1.各入围供应商须在入围公告后30天内及时入驻“政采云”平台。如入围供应商的标准或服务内容更加优化,须修改“政采云”平台上的信息。 2. 各入围供应商必须按照入围的标准和服务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得故意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不得提出入围承诺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直至取消网上服务市场入围资质,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各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政采云”平台操作相关事宜,按要求维护“政采云”平台的各类信息;配备专人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优先服务采购单位,确保服务质量。 附件:1.入围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和承诺提供的优惠率 仙居县财政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仙居县财政局采监科承办 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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