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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53N/2022-1189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5-09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号 -

仙居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2024年度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资产评估(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09 11:26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行为,根据《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编号:XJCG-2021-ZJ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资产评估服务。

二、入围机构及服务协议期限

入围机构共31家,分别为:

1. 杭州亦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2. 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绍兴天弘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4. 台州市公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杭州同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台州中兴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浙江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丽水市恒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9.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正衡资产评估(杭州)有限公司

11. 浙江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浙江荣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台州众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6. 杭州建银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台州中信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浙江天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世纪中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1. 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宁波甬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浙江国仲盈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4. 台州市鼎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浙江方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浙江至诚运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台州市德衡房地产资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28. 杭州鼎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29. 杭州信衡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有限公司

30. 杭州国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31. 杭州紫罗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服务期限: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若因上级部门有政策变动的,财政部门有权提前终止本期入围供应商的资产评估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2022-2024年度仙居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其主要业务包括:国有资产处置、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出租、产权转让、资产转让转换、资产涉讼、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产抵债或出资等方面的资产评估。

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和《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计时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浙评协[2011]9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并承诺一定的优惠率(见附件2),各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与评估机构再协商优惠。

四、操作规定

(一)采购单位需先创建采购计划,再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模块进行下单。

1.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单位可以在网上服务市场系统进行直接订购,也可以采用直接议价或竞价的模式进行采购。(议价:由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再选择一家公司议价,议价产生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竞价:由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由采购单位指定或者随机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竞价的采购模式。)

2.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单位应当通过网上服务市场系统进行竞价采购。

3.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单位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在“政采云”平台公布的入围供应商中根据交易规则选择供应商进行议价或竞价。入围供应商的价格已经包含了标准的服务、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以及相关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三)采购单位报销时需提供:采购计划书、正式发票、合同、验收单等。合同以上传“政采云”平台的合同为准,验收单由各单位自行制作,其他材料留档备查。

(四)采购单位应加强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任何人不得向入围供应商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向非入围机构采购。

五、其他事项

1.各入围供应商签需在入围公告后30天内及时入驻“政采云”平台。如入围供应商的标准或服务内容更加优化,须修改“政采云”平台上的信息。

2. 各入围供应商必须按照入围的标准和服务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得故意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不得提出入围承诺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直至取消网上服务市场入围资质,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3.各入围供应商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政采云”平台操作相关事宜,按要求维护“政采云”平台的各类信息;配备专人负责资产评估服务,优先服务采购单位,确保服务质量。

附件:1.入围供应商及其联系方式

2. 供应商承诺的优惠率

仙居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仙居县财政局采监科承办                        办公室2022年1月7日印发

附件1: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仙居县财政局采监科承办                        办公室2022年1月7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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