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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医化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5- 17 访问次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医化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医化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规划范围及面积: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县城东部,仙居经济开发区永安区块的西侧,开发区城市产业拓展带内,东至规划十九号路-园区内河-永泰路-春晖中路-规划支路;西至前门溪东岸及西部山脚;南至丰溪西路;北至现状中库科技有限公司北界外 20 -规划支路-规划西环路-麒麟山南部山脚线- 水系-现状 G351 国道(原 35 省道),同时包括大战乡桐员溪一处车头制药厂区飞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410.54 公顷,其中规划城市总建设用地400.94公顷。

规划期限:2020~2030年,包括近期建设期(2020~2025年)、中期完善期(2026~2030年)和远期发展期(2031~2035年)。

发展定位:成为环保集约型、绿色花园型、安全智慧型、优质高效型医化产业园区,以现代医药产业为主发展方向,以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产业为提升发展方向,以高端药品制剂产业为重点培育方向。进一步提升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医化园区的产业能级,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园区后续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交通物流运输网络的优势,加大园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及循环化改造力度,积极培育一体化配套、建设及经营模式,强化集聚,将现代医化园区打造成为规划布局合理、产业能级显著、公辅配套完备、生态环境优美、安全保障到位,具备一定规模与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医化产业园区、创新型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大气环境: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在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后,常规因子、特征污染物指标均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水环境: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将依托区域内仙居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以及规划建设的工污水理厂(三期工程)实现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同时,随着污水零直排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规划区及周边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区域废水污染物能够实现有效处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望得到改善。

地下水及土壤: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同时要求规划区内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只要入驻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同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工作,加强规划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待鉴定固废可依托规划区内及周边区域现有及拟建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各类固废能够实现有效处置,同时要求规划期间各企业加强固废的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实现固废“减量化”,总体而言规划实施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区域及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切实落实各项噪声减缓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规划区内未规划居住用地、学校用地等敏感区,在做好工业用地与规划区周边现有近距离敏感点的有效隔离及隔声降噪措施基础上,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开发区与各企业将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基础上,规划区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认为,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及风景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是有限的。

社会影响:本次规划实施后将指导规划区产业有序发展、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需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医化园区总体规划的目标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层位规划基本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在规划层面上土地、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区域环境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方案在目标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实施和局部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公众意见接收邮箱为2104034370@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建议意见。主要征询意见事项如下: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kdocs.cn/l/cv4OuTIPna9F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永安工业集聚区春晖中路26-2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6-8937 0308 办公室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71-88777637办公室 

3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①审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571-28869159

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0576-89387930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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