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仙居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勇卫对《关于改革全县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召开政策解读会,现场解读《办法》的相关问题。 问:此次办法主要涵盖了哪些方面内容? 答:《办法》包括总则、工资总额分级分类管理、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工资总额管理程序、企业分配管理、工资总额监督检查和附则七个章节,共37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工资总额定义、工资总额分类、工资总额测算依据、工资总额管理程序、工资总额监督检查等内容,并对企业分配管理进行了政策意义上的指导。 问:工资总额界定范围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予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问:工资总额怎么计算? 答: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分为保障性工资总额和效益工资总额两部分,保障性工资总额比重竞争类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0%,功能类和公益类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0%,由企业根据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效益预期情况等合理确定,比重三年内保持不变。 问:工资总额的如何实现与企业效益挂钩? 答:本办法建立了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相挂钩的联动机制。设定了一系列指标以及联动系数,可以科学计算工资总额增幅。通俗的讲,也就是企业工资总额中效益工资部分的增幅基本由企业效益决定,可根据文件基本准确计算。
解读机关:仙居县财政局 解读人:吴勇卫 咨询电话:0576-87782139 咨询地址:仙居县财政局6楼6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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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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