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一2025)》(浙民办〔2021〕166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高质量完成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特制定《仙居县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仙居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6日
全文:23关于印发仙居县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