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仙居县民政局 仙居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6日
附件:22浙民养〔2022〕34号.pdf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