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政务公开值班值守制度
|
||||
为促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加快信息发布及时和准确,保障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反应,平稳有序地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根据省市县关于值班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活动以及特殊敏感时期要做好24小时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安排需要提前7日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备案。 第二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值班期间要求做好日常信息审核报送发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日常监测。 第三条 值班人员要及时接收上级部门的信息预警,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做好书面备案记录,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上报相关情况,第一时间作出应对反应。 第四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遇身体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值班的,需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进行申请备案,同时和相关人员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若发生泄露涉密信息等情况,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将适时开展值班抽查、暗访,对违反值班纪律和制度的问题,严肃批评,要求其立即改正。情形严重的,发布书面通报予以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 县政务公开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