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692100658/2022-12389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22 |
文号: |
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答复的函
|
|||||
主办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均良等12位代表: 你们在仙居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区环境美化工程遗留问题的提案》(第146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24号文件明确“我县城区已整治的38处边角地移交给对应的各个社区,负责日后的运维管护,属地街道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文件对各个边角地所属社区予以明确,并确定“停车场、疏导点地块的后期运行、管理和维护期满后的维护以及清扫保洁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居委会放弃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在属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出具放弃意见后,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处置”。截至目前,未有属地社区向我局出具放弃意见,为维护我县城区环境美化工程成果,我局对部分具备条件的边角地绿化进行养护管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发现,边角地收费停车场整体管理秩序较差,导致内部绿化踩踏、破坏现象频繁发生。 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24号文件,停车场、疏导点地块的后期运行、管理和维护应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居委会放弃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在属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出具放弃意见后,由我局负责处置。目前,部分收费停车场地块内部绿化由我局养护管理,经费从城区绿化养护资金中支出,但该部分停车场基本为私人承租收费经营模式,为避免国有资金流失,建议属地街道针对收费停车场采取“谁受益、谁负责”模式进行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领导:沈华武 承 办 人:冯梦影 联系电话:13634021210
信息来源: 县综合执法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