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2019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8〕14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九批(2021 年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0〕17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2022年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1〕10号)文件要求,湫山乡四都村等4个村已完成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建设,朱溪镇郑坑新村等2个村基本完成建设,现将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补助资金202万元拨付给你们。请有关乡镇(街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项目实施村,不得截留挪用。
各项目实施村收到资金后,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各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村资金分配表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仙居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