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1024JD050000/2022-123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机构 | 溪港乡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号 | - |
关于印发仙居县 2022 年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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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 2022 年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 安全”的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稳经济政策措施,促进我县房 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稳进提质,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购房补贴适用对象及标准 (一)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简称购房 补贴期限),在仙居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签、备案手续的个人(以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日期为 准),给予按所缴契税的 80%补贴(完税凭证实缴额的 80%,不包 括车库和停车位)。 (二)购房补贴期限内,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2016 年 1 月 1 日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2021 年 5 月 31 日国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后生育第二 个、第三个子女的),在仙居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住房 在享受契税购房补贴后,分别额外给予每套 5 万元、10 万元补贴。 (三)不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情形:1.在 2022 年 9 月 1 日 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手续,在购房补贴期限 内申请退回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备案手续再次网签备案的房源(通过法院判决、裁定,并协助执 行的除外);2.随商品房销售合同一起签订的车库和停车位。 - 2 -二、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一)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 合同、不动产权证、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申请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等 资料,申请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购房人户口簿、结婚证、 二孩(三孩)出生医学证明。 (二)申请人带上述资料向县建设局房管事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经县建设局初审、县财政局复核后,由县财政局拨付。 三、其他事项 (一)严禁通过采取退回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合同备案 等手段套取购房补贴。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重复领取 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征 信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购房补贴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申请人自浙江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可开具之日起 6 个月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 受理。 (三)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 溪港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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