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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JD050000/2022-123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溪港乡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号 -

关于印发仙居县 2022 年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9 15:54 访问次数:

仙居县 2022 年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
安全”的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稳经济政策措施,促进我县房
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稳进提质,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购房补贴适用对象及标准
(一)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简称购房
补贴期限),在仙居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签、备案手续的个人(以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日期为
准),给予按所缴契税的 80%补贴(完税凭证实缴额的 80%,不包
括车库和停车位)。
(二)购房补贴期限内,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2016
年 1 月 1 日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2021 年
5 月 31 日国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后生育第二
个、第三个子女的),在仙居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住房
在享受契税购房补贴后,分别额外给予每套 5 万元、10 万元补贴。
(三)不能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情形:1.在 2022 年 9 月 1 日
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备案手续,在购房补贴期限
内申请退回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备案手续再次网签备案的房源(通过法院判决、裁定,并协助执
行的除外);2.随商品房销售合同一起签订的车库和停车位。
- 2 -二、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一)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
合同、不动产权证、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申请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等
资料,申请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购房人户口簿、结婚证、
二孩(三孩)出生医学证明。
(二)申请人带上述资料向县建设局房管事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经县建设局初审、县财政局复核后,由县财政局拨付。
三、其他事项
(一)严禁通过采取退回网签合同、撤销(注销)合同备案
等手段套取购房补贴。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重复领取
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征
信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购房补贴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申请人自浙江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可开具之日起 6 个月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
受理。
(三)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 溪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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