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153N/2022-00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县本级财政预决算 | ||
关于调整仙居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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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仙居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 在仙居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仙居县财政局局长 吴勇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审议批准调整仙居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依据 8月下旬,县政府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9.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0.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03亿元。 为加大政府债券对地方投资的支持力度,2021年10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21号),并相应增加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二、关于调整2021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建议 为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议按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1亿元,相应调增我县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后,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变更为82.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93亿元。 三、关于下一步加强我县地方政府债务管控的举措 根据预算法、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8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一步将在以下方面规范和加强我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发生: (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根据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要求,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下达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2021年度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执行,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工作;按照财政部制定发布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严格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积极发挥新增债券资金的作用。新增债券依法用于教育、生态环保、交通等民生项目建设。财政部门将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快项目推进,根据债券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将切实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做好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和日常债务统计工作,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偿债率指标动态管理,严控债务率不超警戒线。严防政府债务违约事件发生,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问责追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同时将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议案说明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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