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仙居县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横溪镇、白塔镇和官路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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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横溪镇、白塔镇和官路镇人民政府行使。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日起,仙居县横溪镇、白塔镇、官路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发展改革、教育、经信、自然资源等19个条线655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2022年3月1日前已立案未结案件,仍由原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横溪镇办事大厅一楼,联系电话:0576-89373217,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仙居县白塔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白塔镇上横村消防站,联系电话:0576-89386971,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官路镇石井村镇前路22号,联系电话:0576-87600397,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信息来源: 仙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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