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农〔2021〕187号《关于印发<仙居县2021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对有机肥供肥企业实行备案制。 凡愿意在我县推广有机肥料(NY/T 525-2021)、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2009)的国内企业,请如实填写并提供:①《仙居县补贴商品有机肥供肥备案表》(详见实施方案附件1);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产品使用浙江省内原料的证明复印件;④产品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的证明(即浙江省肥料登记证)复印件;⑤产品半年内检测报告复印件,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我局政务邮箱:xjny2011@126.com,本公告有效期至2022年9月17日,供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备案目录,备案目录当月如有更新,将于月底进行一次集中公布。 用肥主体在2022年9月17日前采购备案目录中供肥企业的产品,经审核公示后,可获得相应的省级和县级补贴。 联系人:方永平;联系电话:0576-89380210 附件:《仙居县2021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7日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2021]187号通知.docx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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