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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仙居县纪委县监委 访问次数: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仙居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1.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员陈旭日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11月至2020年年底,陈旭日利用担任县市场监管局驾驶员的便利,私自使用单位执法车的加油卡前后25次为自己的私家车进行加油,共计5269.19元。

2021年7月,陈旭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仙居县埠头镇原三溪村党支部书记张洪长等人违规送礼问题

2015年底,时任埠头镇三溪村党支部书记张洪长、村监会主任余文林等人为争取2016年红心柚三期项目,用村集体资金购买10条软中华香烟票和1条硬中华香烟合计7000余元,用于送礼和接待。张洪长、余文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0年12月,张洪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余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仙居县官路镇增仁村原村委会主任陈卫火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陈卫火在担任官路镇增仁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将其参加会议、村务检查、值班及到各部门办理村务等本职工作作为误工计算,于2020年1月26日违规领取误工报酬16640元。2020年11月15日,陈卫火主动向官路镇纪委交代违规领取误工报酬问题,后将违规领取的误工报酬退还。

2021年4月,陈卫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仙居县湫山乡原黄寮村党支部书记杨为坚违规报销问题

2019年,原黄寮村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为坚等村两委干部讨论决定,以自来水及蓄水池维修工程名义伪造承包合同,违规报销本村2014年至2019年期间茶叶、香烟等无法报销的款项,共计3.5万元。杨为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1年4月,杨为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通报要求

中秋、国庆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节点,是检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面从严、毫不松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决不能当“好好先生”,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实做细监督责任,保持韧劲恒心,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及其隐形变异,坚持从严执纪,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常敲“警钟”,持续净化节日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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