湫山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要求调整行政村规模的请示》(湫政〔2013〕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上湾村、高余村、高池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上高村,村委会驻址设原上湾村。 二、撤销溪口张村、东回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溪东村,村委会驻址设原东回村。 三、撤销陈上官村、陈村村、大岭脚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杨家村,村委会驻址设原陈村村。 四、撤销方宅村、南坑村、芭蕉坑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新的方宅村,村委会驻址设原方宅村。 五、撤销大坑村、长家坑(长加坑)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新的大坑村,村委会驻址设原大坑村。 六、撤销湖头村、黄泥山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新的湖头村,村委会驻址设原湖头村。 七、撤销沙地村、上田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新的沙地村,村委会驻址设原沙地村。 八、撤销下岸村、上村村、上湖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新的下岸村,村委会驻址设原下岸村。 九、撤销陈溪村、长溪村、牛脚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大高尖村,村委会驻址暂设溪口张乡政府边。 十、撤销外塔溪村、前山村、山后坑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胜利村,村委会驻址暂设溪口张乡政府边。 十一、撤销黄寮村、塘屋基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新的黄寮村,村委会驻址设原黄寮村。 十二、撤销叶岩头村、前庄村村建制,合并后设立新的叶岩头村,村委会驻址设原叶岩头村。 十三、四都村、湫山村、抱龙村、杨岸村、石柱山村、雅溪村行政村建制保持不变。 希你乡接文后,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周密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确保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和社会稳定。 特此批复。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7日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