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配方肥是根据仙居县土壤养分状况和主要农作物需肥特性,对氮、磷、钾元素进行合理配比的复合肥。配方肥补贴支持在县内种植水稻、油菜、小麦、玉米、大豆、薯类等主要农作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植大户和肥药两制培育主体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贴的配方肥不得用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补贴标准 配方肥1吨起售,补贴500元/吨。每季农作物单位面积购肥限额如下:高浓度配方上限为40公斤/亩、中浓度配方上限为50公斤/亩、有机无机配方上限为60公斤/亩。2021年配方肥补贴数量上限为500吨,补助资格按申报时间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三、配方肥申购流程 配方肥补贴应遵循补贴对象申报、村级公示、乡镇(街道)核实、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审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报购肥。①规模主体申报。申报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种植地块所属乡镇(街道);②散户拼购申报。同一行政村内的散户可拼单申请补贴配方肥,统一填写拼购申请(附件2)后提交村(社区)审核,确定其中一人作为委托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种植地块所属乡镇(街道); 2、申请审核。申请表上种植作物、面积、购肥数量等信息经乡镇(街道)审核无误后,申报人向备案供应商购买肥料,供应商供货时随车交付发票和送货单并做好销售台账; 3、核查监督。在肥料到货后,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核查,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补贴产品抽检和留样封存; 4、公示造册。2021年12月31日补贴申报截止,申报人上交发票等补贴资料至乡镇(街道)核实,供应清册经村一级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补贴资料造册上交至向县农业农村局,补贴资料包括申请表、购肥发票、公示照片、供应清册等; 5、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完成补贴材料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县财政局发文,通过用肥主体的市民卡等一卡通账户拨付补助资金。 四、配方肥供应商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17号)、《仙居县补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仙农〔2021〕136号)等文件,经审核、公示供应商提交的备案资料,拟将6家供应商纳入2021年仙居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3)。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仙居县耕肥站:0576-89380210。 
210729 附件1:仙居县补贴配方肥购买申请表.docx

210729 附件2:仙居县补贴配方肥拼购申请(附表).docx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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