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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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建(仙)〔2021〕42号-关于浙江楠鑫电力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支水泥电杆100万米电缆保护管零增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台环建(仙)〔2021〕42号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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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建(仙)〔2021〕43号-关于浙江立能通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米电缆保护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台环建(仙)〔2021〕43号
公告期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