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申请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1、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内,浙江省内全部通办。 2、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3.5*5.3)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其他事项: 1.提倡免费婚检(婚检地址:仙居县妇幼保健院) 2.户口簿需盖户口专用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 3.可提前在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办理登记预约 4.仙居县婚姻登记处电话:87775991;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886号(县办事大厅一楼)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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