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政务资讯 > 通知公告 > 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889/2021-112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6-3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2021年仙居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30 访问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17号),凡愿意在本县主要农作物上推广配方肥的供应商,经备案审核通过后,可成为2021年仙居县补贴配方肥的供应商。

一、备案要求

本公告所指的配方肥是指符合《仙居县主要农作物主推配方(2021年)》(仙农〔2021〕65号)的主推配方或相近配方(配方肥中N、P、K各自的养分含量可上下浮动≤2%),详见附件1。以各种化肥为主要原料,可有针对性地添加适量中、微量元素或有机肥料,通过掺混或造粒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作物适应性、地域性的专用肥料,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

要求备案供应商证照齐全,社会信誉度佳,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施肥技术服务能力。

二、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为“备案—审核—公示”。供应商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至仙居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1)编制造册仙居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期产品的检测报告;(5)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证明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已备案供货企业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由仙居县的种植业主体自主选择购买。本次备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

三、供货要求

1、供货数量和时间:补贴数量上限为500吨,供货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县农业农村文件为准。

2、供肥企业必须保质保量定向、足额、及时供应补贴肥料产品到种植主体。供肥企业应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供肥企业及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所供肥料应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批供货应及时告知相应乡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累计供肥达到10吨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取至少一个样品(1kg*3),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

4、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定期将产品质量情况报送省厅。因肥料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叶放,15857629319。

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南峰街道穿城中路13号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仙居县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1年)

 

作物

高浓度配方

中浓度配方

有机无机配方


(N-P2O5-K2O)

(N-P2O5-K2O)

(N-P2O5-K2O)


水稻

早稻

20-10-15

15-8-10

15-4-6




晚稻、

单季稻

18-10-17

13-8-12

15-4-6




油菜

18-12-15(B)

13-9-11(B)

13-5-7(B)





旱杂粮

小麦

22-8-15

16-6-11

15-4-6




玉米

20-8-17

15-6-12




大豆

16-10-19(Mg)

12-7-14(Mg)

13-5-7





薯类

19-5-21

14-4-15




 


 

附件2:

 

仙居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商

备案材料汇总

 

备案供应商


备案时间

二〇二一年月

备案材料

1、仙居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产品近6个月的检测报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证明资料


仙居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商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肥料生产企业

肥料授权经销商

本单位承诺保质保量、足额、及时供应补贴肥料产品,所供应肥料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批供货将及时告知相乡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累计供肥达到10吨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取至少一个样品(1kg*3),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若发生质量纠纷时,以该样品的检测结果作为评判依据。若供应的备案肥料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的依法处理。

本单位承诺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并提供良好销售服务,及时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址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案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肥料登记证号

零售限价

(元/吨)

质量参数

(氮磷钾、其他)

适用作物

1






2






3






4






5






其他


注:1、零售限价包括生产、运输、保险、装卸费、验收、样品检测、零售点合理中转费用、发票(含税金)及配送至零售点并完成卸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其他一栏可填写本县代理商及联系方式等需补充信息。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