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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1-112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4-28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关于促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28 访问次数:

一、政策背景

加快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步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提高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经信局起草了《关于促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制定依据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县经信局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4号)、《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发〔2020〕8号)、《关于印发温岭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47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起草了《关于促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三、基本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分为“打造先进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激发企业创新活”、“培育优质企业梯队”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制造业基础平台建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附则个部分组成。该政策主要是以市经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依据,参考了各地政策,保留了政策部分条款,结合十四五省市重点工作制定。

(一)意见第三条 新增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级工业设计院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中国设计金智奖、优智奖、德国红点奖、 IF奖等国内、国际设计大奖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额达400万元以上且服务企业数达100家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专项审计,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

(二)《意见》第四条 明确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型公司)年度服务本地企业达到20家及以上。补助金额经专项审计,从按项目直接投资额的20%提升至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从不超过50万元提升至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意见 新增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5万元、50万元

(四)意见 对原“两化”融合软、硬件补助标准进行细化明确对企业的产业数字化改造项目,事先报备专项审计,按软件部分(包括信息系统、软件服务等费用)投资额的30%、软硬集成部分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获评国家、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30万元

(五)意见 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规模,原政策技改补助8%,调为设立分段补助标准,并上调补助最高标准500万元。工业机器人购置奖补助标准,新增单台机器人购置奖励上限不超过3万元

(六)意见 延续原政策基础上通过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验收的项目奖励金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

)《意见》第十一 对开展管理创新企业,事先报备、专项审计后合同金额不再作要求,一次性给予实际支出的奖励30%提升至4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从不超过3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50万元。

)《意见》第十二条 由于目前省里对C级企业提出帮扶提升工作要求,删除原政策对提档争优企业当年度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级的要求。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企业奖励金额从原来10万元提升至15万元。

)《意见》第十四条 将对认定为新开工企业(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的,一次性奖励从10万元提升至12万元,最高奖励从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存量企业首次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统计入库的,一次性奖励从5万元提升至8万元,最高奖励从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

(十)《意见》第十五条 新增企业实现线上年度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经专项审计,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一)《意见》第十六条 对当年新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奖励从8万元提升至10万元。新增对响应政府要求按期淘汰非强制性落后设备及产能的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认定、专项审计,按企业淘汰生产设备净值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十二)《意见》第十八条 新增对上一年度规上“亩均论英雄”企业综合评价中行业排名前三且亩均综合贡献、亩均工业增加值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并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新增当年度通过市级管理创新验收的企业按实际评价结果升一级。

(十三)《意见》第十九条 “仙居县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由原来一年评一次改为每两年评一次。新增连续三年纳税亿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经县政府同意,可认定为“仙居县功勋企业家”,并在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鼓励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对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的工作人员分别给予10万元/人、5万元/人奖励。

(十四)《意见》第二十一条 该条为新增内容,由县金融工作中心提供,涉及资金在县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五)《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经考核评定,开展各类活动,推动行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制造业协会每年给予补助金额由10-2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20万元。

(十六)《意见》第二十五条 为完善企业服务机制,该条为新增内容。

(十七)《意见》第二十七条 鼓励村级组织支持重点工业平台建设,对工业平台建设所涉及的行政村,根据其村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企和谐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每年评比出若干个支持工业发展先进村,奖励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

四、其他

1.解读机关: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解读科室:仙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

3.联系电话:0576-87773955                   

 


【政策原文】:关于促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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