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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1-112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6-02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JXJD01-2021-0003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仙政发〔2021〕12号

仙居县关于 “ 人才强卫 ” 十条意见

发布日期:2021-06-02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仙居县关于“人才强卫”十条意见》已经2021年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2162

 

(此件公开发布)

 



 

仙居县关于“人才强卫”十条意见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引人留人机制,助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力推进健康仙居建设。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引进全职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名医、名中医),并与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签署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者,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20万元。其中,聘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支付50%,工作满5年后30天内支付50%。

第二条  引进全职三级医院、二甲医院正高职称卫技人员,并与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签署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者,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引进全职三甲医院、三乙医院、二甲医院副高职称卫技人员,并与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签署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者,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引进全职二甲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奖励5万元。其中,聘用合同满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30天内支付50%,工作满5年后30天内支付50%。

第三条  引进医学全日制博士,与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签署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者,给予奖励50万元。其中,聘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支付50%,工作满5年后30天内支付50%。

第四条  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等院校(211、985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并与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签署5年(规培时间除外)及以上聘用合同者,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15万元,属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另加5万元奖励。5年内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支付50%,工作满5年(规培时间除外)后30天内支付50%。

第五条  引进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限高于一段线30分及以上录取,属紧缺专业的可放宽至高考一段线录取),并与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签署5年(规培时间除外)及以上聘用合同者,分别奖励20万元(属紧缺专业的另加5万元奖励)、10万、10万元。其中,聘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支付50%,工作满5年(规培时间除外)后30天内支付50%。

第六条  预防医学专业(用人单位限为差额拨款单位)参照第四条、第五条标准减半享受。

第七条  全职引进县外已退休的三甲医院、三乙医院、二甲医院正高职称卫技人员,并与我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签署聘用合同者,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全职引进县外已退休的三甲医院、三乙医院副高职称卫技人员,并与我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签署聘用合同者,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其中,聘用合同满一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30天内支付。

第八条 柔性引进医疗技术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的,符合《仙居县高层次人才目录》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成立“名医团队工作室(专家工作站)”,其团队成员在我县累计服务1-3个月的,考核合格后对引才单位每年给予总支出引才经费40%的补助,每个专家团队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团队成员在我县累计服务3个月及以上者(除去周末休息时间),考核合格后对引才单位每年给予总支出引才经费50%的补助,每个专家团队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九条  学科建设和科研课题补助。对通过周期考核验收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重点(包括支柱、支撑、支持)学科团队,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拨付奖励经费(共建学科减半奖励),考核合格的参照“优秀”等次标准的70%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奖励,其中学科带头人可享受50%奖补资金,其余50%奖补给学科团队成员;对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国家科技部立项)、省部级(包括省科技厅、国家卫生健康委立项)、厅局级(包括台州市科技局、省卫生健康委立项),按相应科研经费给予1:1配套补助;经相关部门立项、顺利结题并发表科研成果的国家级(国家科技部立项)、省部级(包括省科技厅、国家卫生健康委立项)、厅局级(包括台州市科技局、省卫生健康委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在结题后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中华医学会、省医学会、台州市医学会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在结题后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影响因子在5分以上、3-5分、3分以下的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政策解读】【主要领导解读】聚焦全民健康 着力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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