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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5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5 15:35 访问次数:

2021年6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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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台环建(仙)〔2021〕36号-关于台州昊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片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台环建(仙)〔2021〕36号

2021-06-15

台环建(仙)〔2021〕36号-关于台州昊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片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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